11月1日 生活在光明之中

如果我们生活在光明之中……上帝儿子耶稣的血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7

《圣经》记载有两次上帝对着黑暗发命令。在创世记1:14,祂说:“要有光体!”另外在约翰福音3:19耶稣宣告说:“光来到世上。”要与上帝同行,你必须拒绝黑暗的道路,生活在光明之中。菌类最适合在黑暗中生长,但是当你让光进来,它就会枯干并死掉。这不仅仅是个隐喻,而是生命的属灵真理!耶稣说:“世人因为自己的行为邪恶而不爱光,反爱黑暗。”(约翰福音3:19)正如艾斯特•尼科尔森(Ester Nicholson)说的:“隐秘的事使我们恶心,使我们感到羞耻、不安。”隐秘是罪恶滋长直到掳掠你的思想、行为与习惯的理想环境。而且,停留在黑暗中会加剧你行隐秘之事的循环,使你成为罪的奴隶。

“如果我们说与祂相交,却仍过着黑暗的生活,就是撒谎,没有遵行真理。”(约翰一书1:6)你一旦进入光明之中,一切都会得到改变!因此,你要向上帝承认你隐秘的罪,如果有必要,也向你所信任的朋友或辅导员承认,他们会和你一起祷告。然后,靠着上帝的力量,重获战胜罪恶的能力,过得胜的生活。你一让光进入,菌类就会枯干,它对你的辖制就会松开,自由就在你眼前。每次罪再来敲门时,你就迅速把它带进光明之中,这样你就得到洁净并且得以与上帝相交。《圣经》说:“如果我们生活在光明之中……就能够彼此相交,上帝儿子耶稣的血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