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ch 23:16 和合本2010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5:2 - 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 申命記 5:3 - 這約耶和華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而是與我們,就是今日在這裏還活着的人立的。
  • 約書亞記 24:21 - 百姓對約書亞說:「不,我們要事奉耶和華。」
  • 約書亞記 24:22 -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擇耶和華,要事奉他,你們自己作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證。」
  • 約書亞記 24:23 - 「現在,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外邦的神明,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 約書亞記 24:24 - 百姓對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 神,聽從他的話。」
  • 約書亞記 24:25 - 那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制定律例典章。
  • 以賽亞書 44:5 - 這個要說:『我是屬耶和華的』, 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 又有一個在手上寫着:『歸耶和華』, 並自稱為以色列。」
  • 申命記 26:17 - 你今日宣認耶和華為你的 神,承諾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 申命記 26:18 -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寶貴的子民,叫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 申命記 26:19 - 要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國之上,並且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的 神為神聖的子民。」
  • 尼希米記 10:29 - 都隨從他們貴族的弟兄發咒起誓,要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賜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 尼希米記 10:30 - 我們不把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 尼希米記 10:31 - 這地的民族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
  • 尼希米記 10:32 -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獻三分之一舍客勒,作為我們 神殿之用:
  • 尼希米記 10:33 - 為供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初一、節期所獻的祭和聖物,以色列的贖罪祭,以及我們 神殿裏一切工作之用。
  • 尼希米記 10:34 -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抽籤,每年按父家定期將奉獻的木柴帶到我們 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 神的壇上。
  • 尼希米記 10:35 - 每年我們又將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 尼希米記 10:36 - 我們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 神的殿,交給在 神殿裏供職的祭司;
  • 尼希米記 10:37 - 並將初熟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的果子、新酒與新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 神殿的庫房裏,又把我們土地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鎮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 尼希米記 10:38 -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的殿,收在庫房的倉裏。
  • 尼希米記 10:39 - 因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把禮物,就是五穀、新酒和新油,帶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倉裏,供職的祭司、門口的守衛、歌唱的都在那裏。我們絕不會不顧我們 神的殿。
  • 歷代志下 15:12 - 他們立約,要盡心盡性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
  • 歷代志下 15:14 - 他們就大聲歡呼,吹號吹角,向耶和華起誓。
  • 申命記 29:1 - 耶和華在何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以外,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
  • 申命記 29:2 - 摩西召全以色列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他的全地所做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 申命記 29:3 - 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考驗,那些神蹟和大奇事。
  • 申命記 29:4 - 但耶和華到今日還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 申命記 29:5 -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 申命記 29:6 - 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烈酒,好讓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你們的 神』。
  • 申命記 29:7 -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出來迎擊我們,與我們交戰,我們擊敗了他們,
  • 申命記 29:8 - 取了他們的地,給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 申命記 29:9 - 所以你們要謹守這約的話,遵行它們,好使你們在一切所做的事上亨通。
  • 申命記 29:10 - 「今日你們全都要站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就是各領袖、族長 、長老、官長、以色列所有的男子、
  • 申命記 29:11 - 你們的妻子兒女、你營中寄居的,從為你砍柴到為你挑水的人,
  • 申命記 29:12 - 為要使你進入耶和華—你 神的約,就是耶和華—你 神今日向你起誓所立的;
  • 申命記 29:13 - 這樣,他今日要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 神,是照他向你所應許的,又照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
  • 申命記 29:14 - 我不單單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 申命記 29:15 - 就是今日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 神面前的,而且也包括今日不在我們這裏的人。
  • 歷代志下 34:31 - 王站在自己的位上,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跟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實行這書上所記這約的話;
  • 歷代志下 34:32 - 又使所有住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人都服從這約。於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都遵行 神,就是他們列祖之 神的約。
  • 尼希米記 5:12 - 貴族和官長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取,必照你所說的去做。」我就召了祭司來,叫貴族和官長起誓,必照這話去做。
  • 尼希米記 5:13 - 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袋,說:「凡不實行這話的,願 神照樣抖他離開他的家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全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着這話去做。
  • 以斯拉記 10:3 - 現在,我們要與我們的 神立約,送走所有的妻子和她們所生的,照着主和那些因我們 神誡命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去行。
  • 列王紀下 11:17 - 耶何耶大使王和百姓與耶和華立約,作耶和華的子民,又使王與百姓立約。
  • 歷代志下 29:10 - 現在我心中有意與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立約,好使他的烈怒轉離我們。
  • 尼希米記 9:38 - 因這一切,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領袖、利未人和祭司都用了印。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