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h 6:3 和合本2010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路得記 3:1 - 路得的婆婆拿娥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該為你找個歸宿,使你享福嗎?
  • 申命記 6:3 -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
  • 耶利米書 42:6 - 我們請你到耶和華—我們的 神面前,他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因為我們聽從耶和華—我們 神的話,就可以得福。」
  • 申命記 12:28 -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好讓你和你的子孫可以永遠得福,因為你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
  • 詩篇 128:1 - 凡敬畏耶和華、 遵行他道的人有福了!
  • 詩篇 128:2 - 你要吃勞碌得來的; 你要享福,凡事順利。
  • 申命記 6:18 -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直和美善的事,你都要遵行,使你得福,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美地,
  • 申命記 22:7 - 總要放母鳥走,只可以取小鳥。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 申命記 12:25 - 不可吃血,好讓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因為你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 以賽亞書 3:10 - 你們要對義人說,他是有福的, 因為他必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實。
  • 申命記 4:40 - 我今日吩咐你的律例誡命,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後裔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一直在耶和華—你 神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 申命記 5:16 - 「『當孝敬父母,正如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給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