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后书 5:19 - 这就是说, 神在基督里使世人与他自己和好,不追究他们的过犯,并且把和好的道理托付给我们。
  • 罗马书 4:11 - 他以未受割礼之身因信称义,就领受了割礼为记号,作为这义的印证;这样,一切未受割礼而相信的人,就有亚伯拉罕作为他们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 希伯来书 11:8 - 凭著信心,亚伯拉罕在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往他将要得到为产业的地方去;他出去的时候,还不知道要往哪里去。
  • 诗篇 106:31 - 这就算为他的义, 世世代代,直到永远。
  • 罗马书 4:3 - 经上是怎么说的呢?“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 罗马书 4:4 - 做工的人,报酬不是按恩典计算给他,而是按必须付的计算给他。
  • 罗马书 4:5 - 但是不做工的人,只因信那位称不敬虔者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了。
  • 罗马书 4:6 - 正如大卫也宣称一个人不靠行为蒙 神算为义是有福的,他说:
  • 罗马书 4:20 - 他也没有因为不信而怀疑 神的应许,反而坚信不移,把荣耀归给 神,
  • 罗马书 4:21 - 满心相信 神无论应许了甚么都必能成就。
  • 罗马书 4:22 - 因此,这就算为他的义。
  • 罗马书 4:23 - 其实“算为他的义”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 罗马书 4:24 - 也是为我们写的,我们将要算为义,是因为相信那位使我们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 神。
  • 罗马书 4:25 - 耶稣被交去受死,是为了我们的过犯;他复活,是为了使我们称义。
  • 加拉太书 3:6 - 正如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 加拉太书 3:7 - 所以你们要知道,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 加拉太书 3:8 - 圣经既然预先看见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称义,就预先把福音传给亚伯拉罕,说:“万族都会藉著你蒙福。”
  • 加拉太书 3:9 - 这样看来,以信为本的人和信 神的亚伯拉罕都一起得福。
  • 加拉太书 3:10 - 凡是靠遵行律法的人,都在诅咒之下,因为经上记著:“凡不一直遵行律法书上所写一切的人,就必受诅咒。”
  • 加拉太书 3:11 - 很明显,在 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律法称义,因为经上记著:“因信称义的人将得生命。”
  • 加拉太书 3:12 - 律法不是本于信,而是说:“遵行这些诫命的人,就会借此而得生命。”
  • 加拉太书 3:13 - 基督为我们成为受诅咒的,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诅咒,因为经上记著:“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
  • 加拉太书 3:14 - 这是为了让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可以在基督耶稣里临到外族人,好使我们藉著信,领受所应许的圣灵。
  • 罗马书 4:9 - 这样看来,称为有福的是指已受割礼之人,还是也包括未受割礼之人呢?这是因为我们说:“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
  • 雅各书 2:23 - 这正应验了经上所说的“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而他得称为 神的朋友。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