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24:24 和合本2010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3:6 - 「不可在貧窮人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 出埃及記 23:7 - 當遠離誣告的事。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 箴言 30:10 - 不要向主人讒害他的僕人, 恐怕他詛咒你,你便算為有罪。
  • 以賽亞書 66:24 - 「他們要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的人的屍首, 他們的蟲是不死的, 他們的火是不滅的, 凡有血肉之軀的都必憎惡他們。」
  • 箴言 28:27 - 賙濟窮乏人的,不致缺乏; 遮眼不看的,多受詛咒。
  • 耶利米書 8:10 - 因此,我必將他們的妻子給別人, 將他們的田地給別人為業;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貪圖不義之財, 從先知到祭司全都行事虛假。
  • 耶利米書 8:11 - 他們輕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 『平安了!平安了!』 其實沒有平安。
  • 以賽亞書 5:20 -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 以暗為光,以光為暗, 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
  • 耶利米書 6:13 -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貪圖不義之財, 從先知到祭司全都行事虛假。
  • 耶利米書 6:14 - 他們輕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 說:『平安了!平安了!』 其實沒有平安。
  • 以西結書 13:22 - 我未曾使義人傷心,你們卻以謊話使他傷心,且又堅固惡人的手,不使他回轉離開惡道得以存活。
  • 以賽亞書 5:23 - 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 將義人的義奪去。
  • 箴言 11:26 - 屯糧不賣的,百姓必詛咒他; 願意出售的,祝福臨到頭上。
  • 箴言 17:15 -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有罪的, 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