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第44章
關閉東門
1他又領我回到聖所朝東的外門,這門關閉了。
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打開;任何人也不得從那裡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已經從那裡進入,所以這門必須關閉。
3至於君主,君主本人可以坐在裡面,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須從這門廊進入,也必須從原路出來。”
外族人不准進殿
4他又領我經過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臉伏於地。
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所告訴你關於耶和華殿的所有規條和法則,你都要留心,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聖殿的入口和聖所的所有出口。
6你要對叛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家啊,你們所做的一切可憎之事,該夠了吧!
7你們把脂肪和血獻給我作食物的時候,把身心都未受割禮的外族人帶進我的聖所,玷污我的殿,你們做了這一切可憎之事,違背我的約。
8你們自己沒有盡責守護我的聖物,卻委派別人在我的聖所裡代替你們盡守護之責。’”
利未人的職責
9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人中所有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都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10以色列人迷失離開我的時候,若有利未人遠離我,迷失了,去跟從他們的臭偶像,他們就要承擔自己的罪責。
11他們要在我的聖所做僕役,看管殿門,在聖殿中服侍;他們要為人民宰殺燔祭牲和其他祭牲,又要站在人民面前侍候他們。
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他們的臭偶像前侍候這人民,成為以色列家的絆腳石,使他們擔當罪責。因此,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要承擔自己的罪責。”主耶和華這樣宣告。
13“他們不可親近我,做我的祭司,也不可親近我的所有聖物,或至聖之物。他們必要承擔自己的羞辱和他們所做的可憎之事的結果。
14然而我要委派他們看守聖殿,辦理聖殿的所有事務,做所有當做的工。”
祭司當守的條例
15“以色列人離開我,迷路的時候,利未人的祭司,就是撒督的子孫,仍然持守我聖所的職務;只有他們可以親近我,侍奉我,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和血獻給我。主耶和華這樣宣告。
16他們可以進入我的聖所,可以走近我的桌前來侍奉我,盡我所吩咐的職責。
17他們每逢進入內院的門,必須穿細麻衣;他們每逢在內院的門和聖殿裡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的衣服。
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的頭巾,腰間要穿細麻布的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容易出汗的衣服。
19他們每逢出去到外院民眾那裡,就要把供職的衣服脫下,存放在聖屋裡,然後換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自己的聖衣使人民分別為聖。
20他們不可剃頭,也不可讓頭髮留長,必須修剪頭髮。
21所有祭司進入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的寡婦。
23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何為聖、何為俗,指示他們何為不潔、何為潔。
24他們要在爭訟的事上作判斷,要按著我的律例判斷。他們要在我所有的節期裡遵守我的律法和規條,尊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他們不可接近死人,免得玷污自己,但如果死人是他們的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或是未嫁的姐妹,他們才允許玷污自己。
26祭司潔淨以後,他們還要為他計算七天。
27然後,他到聖所去,進入內院;在聖所供職的日子,他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主耶和華這樣宣告。
耶和華是祭司的產業
《環球聖經譯本》©2015,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2023,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蒙允准使用,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