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记下 16:8
    你流了扫罗全家的血,接替扫罗作王,耶和华已经把这罪报应在你身上;耶和华已经把这国交在你儿子押沙龙的手里。看哪!你现在自取其祸了,因为你是个流人血的人。”
  • 诗篇 7:3-4
    耶和华我的神啊!如果我作了这事,如果我手中有罪孽,如果我以恶回报那与我为友的人,或是无故掠夺与我为敌的人,
  • 约伯记 21:31-34
    他所行的,有谁敢当面指责他呢?他所作的,有谁能报应他呢?然而他被人抬到坟墓里,并且有人看守他的墓地。他以谷中的土块为甘甜,所有的人跟在他后面,走在他前面的不计其数。你们的回话既然只存虚假,怎样徒然安慰我呢?”
  • 民数记 5:19-28
    祭司要叫那妇人起誓,对她说:‘如果没有人与你同寝,作妻子时没有背弃丈夫被人玷污,你就免受这使人招致咒诅的苦水。但是,如果你作妻子时背弃了丈夫,被人玷污了;如果你在你的丈夫以外,曾与别的男人同寝’,这样,祭司就要叫那妇人发咒起誓,继续对她说:‘耶和华要使你的大腿消瘦,肚腹肿胀;愿耶和华叫你在你的族人中成为咒诅和起誓的话柄;愿这招致咒诅的水进入你的腹中,使你的肚腹肿胀,大腿消瘦。’那妇人要说:‘阿们、阿们。’“祭司要把这些咒诅的话写在卷上,又把所写的字洗在苦水里,又要叫那妇人喝这招致咒诅的苦水,这招致咒诅的水要进入她里面,就引起痛苦。祭司要从这妇人的手中取过那疑忌的素祭,把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然后带到祭坛那里。祭司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来,作为记念,放在祭坛上焚烧,然后才叫妇人喝这水。祭司叫她喝了这水以后,如果她被人玷污,对自己的丈夫不忠,这招致咒诅的水就必进入她里面,引起痛苦;她的肚腹必肿胀,大腿必消瘦;那妇人就要在她的族人中成为咒诅。但是,如果这妇人没有被玷污,而是贞洁的,就不致受害,并且要怀孕生子。
  • 约伯记 21:21-23
    他的岁月既然断绝,他还会看顾自己身后的家吗?神既然审判那些在高位的,谁能把什么知识教给他呢?有人到死的时候仍然气力充足,享尽平静与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