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4: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35: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其中要有六座逃罪城,讓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 民數記 35:14-15
    在約但河東邊、你們要撥出三座城,在迦南地那邊、你們也要撥出三座城,都要做逃罪城。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寄居的和寄住者做逃罪城,讓無意擊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
  • 約書亞記 20:2-9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我由摩西經手所告訴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罪城,讓殺人的、就是無意中不知不覺擊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要給你們做逃罪城、讓人逃避報血仇的人的手。那殺人的要逃到一座這樣的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明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到他們那裏去,給他地方,讓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的追趕了來,長老不可將那殺人的送交報血仇者手裏,因為他是不知不覺擊殺了鄰舍的,他素來跟他並沒有仇恨。他要住在那城裏,等到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了,然後那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本城本家、他所逃出的城。」』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把在加利利的基低斯分別出來,在以法蓮山把示劍分別出來,在猶大山地把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分別出來。又在約但河東邊耶利哥對面、從如便支派中在曠野在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在基列設立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在巴珊設立哥蘭。這些城都是給以色列眾人、給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僑所指定的城,叫凡無意擊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不至於死在報血仇的人手中,等到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的時候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