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5: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20:12
    吾又見已亡者、無大無小、肅立座前、案卷悉展、另有一卷亦展、即生命冊也。亡者皆各按其卷中所載之行實而處分焉。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4-17
    夫吾人既信耶穌之死而復活、亦應信天主必引諸凡安寢於耶穌懷中者、與之俱來也。抑又有進者、按主之言、即同道中於主重臨之日、尚存人世者、亦必不能較已亡者早達天國。彼時號令一出。總領天神一呼、天主之號角一鳴、主乃自天降臨、而已亡之信徒、既先復活;於是同道中之尚在人間者、乃將與彼等一齊被攝入雲、迎主於天際而永與相偕矣。
  • 哥林多前書 15:42-54
    死者之復活亦然。所播者必朽、而所發者不朽;所播者辱、而所發者榮;所播者弱、而所發者強;所播者形體、而所發者靈體也。夫既有形體、則亦宜有靈體矣。按經所載、始祖亞當賦有血氣之生命;而後來之亞當、則為賦予生命之神靈也。雖然、具靈體者不在具形體者之先、乃在其後者也。先者本乎地而屬地、後者本乎天而歸天;一人屬地、則眾人屬地;一人屬天、則眾人屬天;吾人既為屬地者形體之肖像、亦當克肖在天者之神靈也。我告兄弟、血肉不能承天主國、朽者不能承不朽也。我且示爾以神聖之秘密:吾人不必盡死、惟必須盡化。其時乃當最後號角之鳴、瞬息之間耳。蓋號角一鳴、則死者復活、不能復朽、而吾眾盡化矣。蓋朽者必須化為不朽、而有死者必須化為無死也。一旦有死者能化為無死、則經中所云:『死亡已被吞滅於凱旋中』者、乃見應驗矣,
  • 以賽亞書 26:19
  • 約伯記 19:25-26
  • 約翰福音 6:39-40
    而遣予者之志無他、即彼所授我之一切、予當保之勿失、且復活之於末日。蓋我父之意、欲使凡見子而信之者、咸獲永生;而令予復活之於末日也。』
  • 以西結書 37:1-10
  • 約翰福音 11:24-25
    瑪大曰:『吾亦知末日眾人復活時、兄必甦焉。』耶穌曰:『予即復活!予即生命!凡置信於予者、雖死必生;
  • 何西阿書 13:14
  • 約翰福音 3:7
    我告爾必須重生、勿以為異;
  • 腓立比書 3:21
    操其統御萬有之大柄、而化吾人朽腐之身為神奇、俾克配其榮耀之體焉。
  • 哥林多前書 15:22
    眾因亞當而死、亦因基督而生。
  • 約翰福音 4:21
    惟汝輩不知所拜、吾儕則知所拜、以救恩出自猶太人故。
  • 約翰福音 5:20
    蓋父之所行、子亦行焉。父篤愛其子、凡其所行、悉以示之;其所示者將有更大於斯者、爾將不勝駭異矣。
  • 使徒行傳 3:12
    伯鐸祿見而謂之曰:『義塞人乎!事不足異何注視為?抑以吾恃己之德能、而使之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