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4: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14
    他們一知道犯了罪,就要獻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牽牠到會幕前。
  •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 民數記 29:16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 民數記 29:5
    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 利未記 5:4
    若有人隨口發誓,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了。
  • 利未記 9:3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再取一頭牛犢和一隻小綿羊,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
  • 民數記 28:30
    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 列王紀下 22:10-13
    沙番書記又向王報告說:「希勒家祭司遞給我一卷書。」沙番就在王面前朗讀那書。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就撕裂衣服。王吩咐希勒家祭司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該亞的兒子亞革波、沙番書記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你們去,以所發現這書上的話,為我、為百姓、為全猶大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祖先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話,沒有遵照一切所寫有關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 利未記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使百姓陷在罪裏,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 民數記 7:28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7:22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29:11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贖罪祭和經常獻的燔祭,以及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 民數記 28:15
    除了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 利未記 4:28
    他一知道自己犯了罪,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 民數記 7:34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民數記 7:16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 利未記 23:19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小公綿羊為平安祭。
  • 民數記 29:19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 民數記 15:24
    會眾因沒有察覺而犯了無心之過,全會眾就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燔祭,遵照典章把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