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篇 90: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赛亚书 33:14
    锡安中的罪人都惧怕;不敬虔的人被战兢抓住。“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火同住呢?”
  • 利未记 26:24
    我就要行事与你们反对,因你们的罪击打你们七次。
  • 启示录 6:17
    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 利未记 26:28
    我就要发烈怒,行事与你们反对,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
  • 利未记 26:18
    你们因这些事若还不听从我,我就要为你们的罪加七倍惩罚你们。
  • 申命记 29:20-29
    耶和华必不饶恕他;耶和华的怒气与愤恨要向他发作,如烟冒出,将这书上所写的一切咒诅都加在他身上。耶和华又要从天下涂抹他的名,也必照着写在律法书上、约中的一切咒诅将他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分别出来,使他受祸。你们的后代,就是以后兴起来的子孙,和远方来的外人,看见这地的灾殃,并耶和华所降与这地的疾病,又看见遍地有硫磺,有盐卤,有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连草都不生长,好像耶和华在忿怒中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一样。所看见的人,连万国人,都必问说:‘耶和华为何向此地这样行呢?这样大发烈怒是什么意思呢?’人必回答说:‘是因这地的人离弃了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去侍奉敬拜素不认识的别神,是耶和华所未曾给他们安排的。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这地发作,将这书上所写的一切咒诅都降在这地上。耶和华在怒气、忿怒、大恼恨中将他们从本地拔出来,扔在别的地上,像今日一样。’“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 路加福音 12:5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 诗篇 76:7
    惟独你是可畏的!你怒气一发,谁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
  • 那鸿书 1:6
    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他崩裂。
  • 哥林多后书 5:11
    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但我们在神面前是显明的,盼望在你们的良心里也是显明的。
  • 利未记 26:21
    “你们行事若与我反对,不肯听从我,我就要按你们的罪加七倍降灾与你们。
  • 申命记 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