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人的产业
1“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个支派,在以色列中,必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的,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他们应得的一份(“他们应得的一份”直译是“它的份”,即利未支派的份)。
2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应许他们的。
3“祭司从人民应得的分是这样:人无论是献牛或是献羊,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4你也要把初熟的五谷、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给他。
5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的各支派中把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的子孙,可以常常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供祭司的职。
6“如果有住在以色列中任何一座城里的利未人,离开了那里,一心一意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7他就可以奉耶和华他的 神的名供职,像他的众兄弟利未人在那里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一样。
8除了他从父家承受的产业以外,他还可以得着和他的兄弟相等分量的祭物。
勿随从异族风俗
9“你到了耶和华你的 神要赐给你的那地的时候,那些外族人可厌可恶的事,你不可学习去行。
10在你中间不可有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把自己的儿女献作火祭”直译是“使自己的儿女经过进入火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念咒的、问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因为行这些事的,都是耶和华厌恶的;就是因为这些可厌可恶的事的缘故,耶和华你的 神才把他们从你的面前赶走。
13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4“因为你要赶走的那些民族,都听从算命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却不容许你这样行。
应许兴起一位先知
15“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中间,就是从你的众兄弟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来,像我一样;你们要听从他。
16这正是你在何烈山开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的 神的一切话,说:‘不要让我再听见耶和华我的 神的声音了;也不要让我再看见这大火了,免得我死亡。’
17耶和华对我说:‘他们所说的都很好。
18我要从他们的兄弟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一样;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里,他必把我吩咐他们的一切话都对他们说。
19如果有人不听从他奉我的名所说的话,我必亲自追讨那人的罪。
对待假先知的条例
《圣经新译本》版权声明
《圣经新译本》©1976, 1992, 1999, 2001, 2005, 2010版权属于环球圣经公会。
使用者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书写、印刷、录音、视像或电子媒体等)引用《圣经新译本》经文,必须注明出处,或于作销售用途的圣经参考书、注释书刊引用《圣经新译本》,须先得环球圣经公会书面许可。有关申请须以电邮(legal@wwbible.org)、传真(852-2356-7234)或信函(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双喜街九号汇达商业中心22楼)方式写给环球圣经公会版权部负责人收。
环球圣经公会已授权本应用程序使用《圣经新译本》,版权所有,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