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究見殺者之例
1在爾上帝耶和華所錫為業之地、若見有被殺者、臥於田間、不知誰殺、
2則爾之長老士師、必至其處、於四周之邑、度其遠近、
3最近之邑、其長老必取牝犢、未負軛服役者、
4牽至活水之谷、其地未經耕種、則於谷中折犢之頸、
5利未人祭司必適其所、蓋其為爾上帝耶和華所簡、以供役事、藉耶和華之名、為民祝嘏、凡諸爭競鬥毆、俱憑其言而定、
6離見殺者最近之邑、其長老必在谷中、盥手於折頸之犢上、
7曰、我手未流此血、我目亦未之見、
8耶和華歟、爾所贖之以色列族、求爾宥之、勿使無辜之血、歸於爾民、於是流血之罪得赦、
9爾行耶和華所視為正者、則流血之罪、可除於爾中、○
納被虜婦女為妻之例
10爾出與敵戰、爾上帝耶和華付之爾手、爾即虜之、
11其間見有美女、爾戀慕之、欲納為妻、
12可攜之歸、使薙髮修甲、
13去被虜時所衣之衣、居於爾家、哀其父母、歷至一月、然後與之同寢、成為夫婦、
14如後不見悅於爾、可容之去、俾其自由、爾既玷之、勿鬻而得金、勿待之若婢、○
勿以弘愛廢冢子
待逆子之例
Chinese Union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19.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屬共有領域。原著1919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