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 猶大王約阿施
陳韋安

經文:列王紀下十二1-21

1 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3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4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6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8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9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里。 10 他們見櫃里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里的銀子數算包起來。 11 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里辦事的人;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12 並瓦匠、石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 13 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做耶和華殿里的銀杯、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14 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 15 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不與他們算賬,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16 惟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17 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8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里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

19 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20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裡將他殺了。 21 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猶大王約阿施是列王紀中少有「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王。他的任期非常長,從七歲起就成為猶大國的王,自小就有祭司耶何耶大教訓督責,對信仰非常敬虔。這是祭司幫助管治的好處,我們閱讀列王紀下直到如今,已經很久沒有出現被上​​主欣賞的王了。這明顯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功勞。這也是一個新的開始。自從約蘭以及亞她利雅以後,猶大國一直都偏離正道。祭司耶何耶大不單推翻了亞她利雅的政權,更讓猶大國在耶和華的敬拜上重新開始。

因此,聖經強調,約阿施任期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修建聖殿。這明顯是一個屬靈的任務——明顯是祭司耶何耶大直接或間接促使的任務。無論如何,聖經強調這工程交給祭司們:「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v5)但是,修建工程一直拖延。後來,約阿施又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v7)其實不是祭司們懶惰或者不聽命,只是一直沒有足夠資源。

後來原來是籌款方法出現問題。約阿施籌不到款,只好祭司耶何耶大出手。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里。」( v9)最後,仍要靠祭司耶何耶大出手幫助,事就成了。

聖經記載另一件有關約阿施的事是亞蘭王哈薛的攻擊。約阿施無力招架,只好示弱進貢金銀財寶,這是弱小的表現。不過,實在無奈,國力不強,只好向外邦人低頭。

思想反省:

聖經對約阿施的描述,只有這兩件失敗的事——籌款修建聖殿失敗,國力也很弱。不過,這又如何呢?畢竟,聖經仍然給予約阿施正面的評價——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約阿施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雖然是失敗,但這仍然是耶和華看為正的事。這又如何呢?約阿施最失敗的,不是籌款失敗,也不是軍事失敗,而是最後信仰的失敗。當耶何耶大死後,他竟然離開耶和華,這才是失敗中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