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敬重和保護神所設立的牧者職份
廖炳堂

經文[提前 5:17-25]: 保羅教導要敬重和保護神所設立的長老(牧者)職份,

尊重牧者和待遇

17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18 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處理投訴牧者

19 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21 我在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謹慎按立牧者

22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插句:想起提摩太的健康)

23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謹慎按立牧者(續) 24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25 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A. 釋經與反思

  1. 長老就是牧者(徒20:17, 28), 他們是神所呼召的管理教會職份, 應受信徒的敬重和給予適當的生活待遇(即「敬奉」), 做得好的更應得加倍的敬奉。牧者都應有教導的恩賜(提前3:2), 而那些特別多負責講道和教導的牧者更應受到更好的敬奉。神在舊約(申25:4) 和主耶穌都已有相關教導了(太10:10; 路 10:7)。
  2. 為了教會的事工不受虧損, 教會應預先設立處理投訴牧者的機制:
    • 要合理地保護牧者的信譽: 為防止毀謗及誣告, 指控之證詞起碼要有兩三個其他證人之接納, 才可以正式立案審理, 這裡已假設是屬於教會紀律層次之罪行了(申19:5; 太18:16, Knight)。
    • 假若教會公開審查後確立罪行, 牧者作為教會領導人, 必須在會眾面前接受公開「責備」(太18:17; 參雅3:1), 目的是阻嚇其他教會領導和會眾, 使眾人有所警惕(Knight)。保羅特別提醒: 我們都活在將來大審判的主耶穌和天使, 處理教會紀律事宜必須公正和不容徇私(「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v.21)。
  3. 預防勝於治療:
    • 教會確認牧者/傳道之恩賜和職份時(包括確認信徒的傳道呼召、或聘任和試用新傳道人等), 不要倉卒隨便, 倒要謹慎察驗, 因為有些人的靈性軟弱(罪)和強處(善行)需要長期觀察和考驗才顯露出來(參提前3:6, 10)。
    • 進一步之反思: 不過華人教會傳統上將傳道和牧師分為兩個階層, 前者不需按立, 這做法有其歷史原因, 但缺乏聖經根據。一個適合做傳道職份的人, 就適合做牧師, 因為按聖經而言, 兩者根本是同一恩賜和呼召(提前3:1-7)。今天很多好的傳道人多年不被確認牧者職份, 被拖延按牧, 這情況既不合乎聖經, 更會影響同工士氣, 只會令教會受虧損。這方面實在需要反思及代禱。

B. 應用默想:

  • 思想一位你最敬重的傳道人或牧師, 為他/她感謝神和代禱, 並問神你可以為他/她做些什麼以鼓勵他/她。
  • 你愛主嗎? 你愛主的教會嗎? 你愛主所呼召的傳道人和牧師嗎? 有常常關心和愛護他們嗎(生活需要、家人、工作環境、壓力等等)? …(請為他們代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