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基督徒看職業角色: 成聖與事奉主的場景
廖炳堂

經文[提前 6:1-2] 保羅教導基督徒奴僕要對主人有合宜的尊重:

1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2 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

另參閱[弗6:5-9] 保羅以前曾教導基督徒的奴僕和主人都要因信仰更善待對方:

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 神的旨意。 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A. 釋經與反思

  1. 奴隸制度在人類早期歷史已出現(創17:12); 新約時代, 羅馬帝國各地的奴隸的生活條件相當參差, 但普遍都在改善之中, 社會已一般認可他們有生命、擁有財產、結婚和贖身等權利。一些奴隸已可擔任行政、醫療和教育等技術性崗位(New Bible Dictionary)。
  2. 當時奴隸制度已成為社會組織結構的一部份, 估計羅馬帝國奴隸總數約500-1000萬, 約佔帝國人口10-20%。一些曾試圖推翻奴隸制度的騷動, 都遭到血腥的鎮壓(Stott); 另一方面, 贖身情況已很常見, 但不少人寧願選擇繼續奴隸地位, 以維持更好的生活保障和喜愛的工作崗位(Fee)。換言之, 當時經濟環境並不足以支持所有奴隸同一時間獲得解放之後的生活。
  3. 在這背景下, 我們會更明白新約作者為何不倡議激進之制度變革, 卻在教會宣講和群體生活中,徹底顛覆了奴隸制度之主僕的關係的性質: 保羅曾教導人人在神眼中平等合一(加3:28)、友愛如兄弟(門8, 14), 也贊同奴隸有合適機會便可「求自由」, 但按當時的現實而言, 就算要繼續做奴僕, 也可以經歷靈里的釋放, 實踐信仰, 事奉和榮耀上帝(林前7:21-22)。
  4. 保羅以前曾致信以弗所教會, 教導主人要準備向神交待, 不要惡待奴僕(弗6:9)。今次【提前】只提及奴僕一方, 應該和當時處境有關: 一些奴僕信主後開始不尊重主人(v.1「恭敬」[τιμή] , 在5:3 指對寡婦一般的「尊敬」) , 在工作上不服從和怠惰, 引致教外人誤解和詆毀基督教信仰; 他們對信主的主人情況更差(v.2), 濫用了信仰中「弟兄相愛」的教導(Knight, Stott, Fee)。相反保羅教導他們, 要因主人是主內蒙神所愛的人, 而更好去愛他和服事他。



B. 應用默想:

  • 如果奴隸可以在主屬靈的釋放下透過工作去事奉主和成聖, 今天不同行業的崗位就更可以。基督徒不能再藉口「人在江湖」而怨天尤人, 不思振作…(請想像一個活在新約時代信主的奴隸, 思想他的處境, 並可以如行靠主實踐信仰?)
  • 基督徒在職場中的與傳道人一樣工作, 是聖職, 因為在工作上盡忠, 主耶穌就看為直接事奉祂自己了(弗6:7)。因此基督徒必須:
    • 學習靠主不住禱告, 與相近行業的基督徒互相支援代禱(「交托給主」彼前2:23);
    • 熟習「以善勝惡」的柔性感化人的屬靈策略, 到了時候, 就必有屬靈的果效(彼前2:12);
    • 這事奉本身也成是成聖的途徑 , 也就是上帝指定為你個人度身的屬靈操練(林前7:24)…(安靜/聆聽/反思/感恩/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