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逾越節與除酵節
高銘謙

利未記二十三4~8

4 「以下是你們要按時宣告為聖會的耶和華的節期。」

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

6 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除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7 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逾越節(Passover)來自希伯來文pěsăh這詞,這詞主要有三個意思:(1)指跨入新的一年(passing over into new year);(2)指逾越節的祭牲;(3)指逾越節這節期本身。逾越節是猶太人三大節期之一,人們由每年正月(尼散月,亦即是西曆三至四月期間)十五日起守節七天(在以色列地時)或八天(不在以色列地時),這幾天不可吃有酵的東西,因此逾越節又名除酵節,而且當中重要的禮祭是要獻上逾越節的羔羊,所以獻祭、進入新年及守節這三個意思都是逾越節的主要意思。

讀出埃及記時我們知道,以色列民在埃及地為奴四百多年,神呼召摩西與亞倫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經過九災之後,耶和華以殺長子之災作為第十災,迫使法老容許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他們離開埃及之前,耶和華藉摩西與亞倫吩咐以色列民定立逾越節(出十二1~20),把此月定為正月,在此月十四日黃昏時,亦即是在殺長子的天使來到之前,每家每戶都要宰一隻無殘疾的羊羔,取牠們的血塗在吃羊羔人所住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也要在當晚吃這羊羔,並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預備隨時離開地吃。

首先,以色列民之所以成為以色列民,不是因為他們的血統,而是因為他們是恩約的子民,他們被呼召要離開埃及,凡相信這是耶和華呼召的人都必須跟隨摩西離開埃及,因此,只有相信的人才會按照吩咐守逾越節,才會宰殺這羊羔。直到出埃及記十九章載述,我們讀到耶和華在西乃山降臨,與以色列立下恩約及賜下律法,只有能出埃及的人才可以在西乃山與耶和華立約,成為恩約的子民,這樣我們看見一種次序:耶和華先拯救,後立約,亦即是,以色列民先經驗拯救的作為,後領受律法的要求,因此過逾越節的人都必須是先領受神拯救恩典的人,後成神恩約的子民,也就是相信神拯救呼召,記念祂作為的人。

第二,值得留意是「血」的運用,學者普遍認為出埃及記十二章7節所用的「血」這詞主要有兩個意思:(1)代表潔淨,因為用牛膝草塗血象徵潔淨,亦即是把這房子潔淨;(2)代代表驅邪(apotropaic),這血能成為房子內的人的保護,免受殺生及瘟疫之苦。這兩個意思同時象徵神的拯救。神的子民在血的保護下,不會受到神而來的審判。

思想:

以色列民藉着逾越節,記念他們作為恩約子民的身份,他們的人生不是由其他物質及人所定義,而是由一種與神建立的盟約所定義,就算他們碰到甚麼困難,都認定耶和華必不會放棄他們。而你是否也認定自己是恩約的子民?認定神與你立永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