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 讀禱詩篇之十:詩篇第二十二篇A
張雲開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調用朝鹿。

1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2 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應允,

夜間呼求,並不住聲。

3 但你是聖潔的,

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

4 我們的祖宗倚靠你;

他們倚靠你,你便解救他們。

5 他們哀求你,便蒙解救;

他們倚靠你,就不羞愧。

6 但我是蟲,不是人,

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

7 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

他們撇嘴搖頭,說:

8 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

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

9 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

我在母懷裏,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

10 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裏;

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

11 求你不要遠離我!


12 有許多公牛圍繞我,

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

13 牠們向我張口,

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

14 我如水被倒出來;

我的骨頭都脫了節;

我心在我裏面如蠟鎔化。

15 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

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

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

16 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

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

17 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

他們瞪著眼看我。

18 他們分我的外衣,

為我的裏衣拈鬮。

19 耶和華啊,求你不要遠離我!

我的救主啊,求你快來幫助我!

20 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

救我的生命脫離犬類,

21 救我脫離獅子的口;

你已經應允我,使我脫離野牛的角。


22 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

在會中我要讚美你。

23 你們敬畏耶和華的人要讚美他!

雅各的後裔都要榮耀他!

以色列的後裔都要懼怕他!

24 因為他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

也沒有向他掩面;

那受苦之人呼籲的時候,他就垂聽。

25 我在大會中讚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

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

26 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

尋求耶和華的人必讚美他。

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


27 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

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

28 因為國權是耶和華的;

他是管理萬國的。

29 地上一切豐肥的人必吃喝而敬拜;

凡下到塵土中-不能存活自己性命的人

-都要在他面前下拜。

30 他必有後裔事奉他;

主所行的事必傳與後代。

31 他們必來把他的公義傳給將要生的民,

言明這事是他所行的。

由於這篇詩篇的篇幅和特殊性,我們會分三天來讀它。今天我們先看看全篇詩篇的內容結構,我希望讀者聽眾都能把這篇詩篇的內容稔熟和掌握,在明後兩天可以進一步思考二十二篇的意思,尤其是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用上了本詩篇的內容,為我們帶來的啟發。

二十二篇是一篇申訴詩(或哀歌),在眾申訴詩之中二十二篇對痛苦經歷的表述是最強烈的,所使用的修辭也是最露骨和震懾的,讓人有相遇於心腹之間,像感與形骸之內的感受。全詩可以分作兩大部分:1-21為求助禱文,以上帝的遠離(rāḥôq,1b,11a,19a;指時空上)和急難的臨近(qerôbâ,11b;指時空上)為主軸描繪詩人的困境;22-31為讚美詩,以在時間和空間上播散耶和華的「福音」為脈絡表述詩人的感恩。每部分再由兩個段落所組成。第一部分的兩個段落為1-11節和12-21節;第二部分的兩個段落為22-26節和27-31節。

1-11節:核心為兩個用辭激動的申訴:1-2節和6-8節。前者為全篇詩篇的開場白,讓讀者即時經歷詩人所墮入的深淵;後者讓讀者感覺詩人的無助、屈辱和無奈。兩者加起來,詩人可說是神人共棄,稍為有過類似經歷的讀者,讀後必然和產生很大的共鳴。雖然如此,兩個申訴之後詩人都重申他對耶和華的信賴和耶和華過去的保護。這種申述,不單有概括而籠統的一面(祖宗的依靠,耶和華的解救;3-5),也有極度個人和明確的一面(順利的生產,平安的成長;9-10)。

12-21節:這段落進一步描述詩人的惡劣處境,以野獸的威脅作首尾呼應。詩人視他的敵人如野獸包圍他,要伺機把他撕裂咬碎(12-13,16a),情況令他身心俱廢,生形同死(14-15,17b)。但在這種無助情況下,詩人即使感覺上帝遠離(rāḥôq,1b),也還是只能向祂求助(19-21a)。他先求耶和華「不要遠離他(ʾal-tirḥāq,19a)」,因為對詩人來說,這是一切困苦的根源;耶和華親近他,幫助他,詩人身邊的「犬類、獅子、野牛」,便皆不足懼(20-21)。21b是前半求助禱文和後半讚美詩的橋樑,因為耶和華應允他,幫助了他,讓他否極泰來。

22-26節:詩人經歷耶和華的眷顧,應許要向耶和華還願(25),在以色列的會中讚美耶和華(22,25)。他獲幫助的經驗,印證著耶和華並沒有遠離受苦人(24,26)。耶和華的作為該得榮耀,也理應讓人懼怕(23),意味著拯救的同時,也包含著審判。

27-31節:在最後的段落,耶和華的工作已經大大超越了作為詩人個人,甚至一眾受苦人的幫助者。詩人強調耶和華的權柄和管治(27-29),一切的權柄都是他的,而他的公義作為必為後世所認識。二十二篇雖然以耶和華的隱藏做開始,卻以人對耶和華作為的認識在時空全面播散作結束,是典型的《舊約》「福音」傳播的模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