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 讀禱詩篇之十六:詩篇第二十六篇
張雲開

大衛的詩。

1 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

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2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

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3 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4 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

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5 我恨惡惡人的會,

必不與惡人同坐。

6 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

才環繞你的祭壇;

7 我好發稱謝的聲音,

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8 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

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9 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

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10 他們的手中有奸惡,

右手滿有賄賂。

11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

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12 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

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在二十六篇裏詩人向耶和華陳明他的無辜,求耶和華不要把他除掉。本篇的內容和二十五篇有聯繫之處:兩篇都以「依靠耶和華」作開始(二十五2;二十六1),強調詩人的「純全」(二十五21;二十六1),上帝的「慈愛」(二十五10;二十六3)、「憐憫」(二十五16;二十六11)和「救贖」(二十五22;二十六11)。詩人「不與惡人同坐」也令人聯想起詩篇第一篇的第1節,而詩人與耶和華居所的關係(二十六6-8)亦可視為是十五篇和二十四篇兩篇進殿詩的進一步延伸。

全詩可以分作五部分:第一段(1-3節)和第五段(11-12節)是詩人向耶和華的祈求,包括末端的應允;第二段(4-5節)和第四段(9-10節)裏詩人申明自己的無辜;中間第三段(6-8節)講述詩人喜愛親近耶和華。

詩人要解決的最大的問題,是耶和華把他「除掉」(第9節)的危險。這個危險源於他雖然喜愛親近耶和華,不作惡事,卻與惡人同住,因為他不同流合污,正正意味著他住在他們當中。當耶和華剪除惡人時,他恐怕自己也成為耶和華忿怒的對象,會把他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9b)。這種情況,如同以西結和耶利米在上帝審判耶路撒冷時受牽連一樣。詩人祈求上帝把他從這種情況救贖出來。

大衛如何「說服」上帝審判時不要把他牽連?第一,正面來說,大衛強調對耶和華的親近;他求上帝先「審判」他,看他的內心和看他如何按上帝的「真理而行」(2-3節)。第二,反面來說,他指出雖然他與惡人共處,但卻從不同流合污:「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4-5節)。第三,耶和華的殿宇和居所,以及裏頭的敬拜和獻祭禮儀,都是他所愛慕的,是他生命的中心活動(6-8節)。

大衛對照兩個羣體:第5 節的「惡人」的會和12節的「敬拜人之會」。他使用了6個名詞來形容罪人,描繪出一幅他所身處的世界的罪惡圖畫:說謊者和瞞哄人者(4)、作惡者和邪惡之人(5)、罪人和嗜血者(9)。但大衛在二十六篇中6次提出耶和華的名號(試找出來!),加上第8節的「你的榮耀」,一共7次。無論邪惡勢力多頑強,耶和華的力量和恩典都能克服有餘。所以對大衛來說,上帝對惡人的懲罰並非被動而必然株連義人,而是主動,又同時滿有恩典和憐憫,能救贖屬於他的子民(11)。

和之前我們看過的詩篇一樣,詩人並沒有因為他的行為「純全正直」,就覺得耶和華必須回應他的祈求;詩人的命運仍然是依賴著上帝的慈愛和憐恤。耶和華的子民在不同程度上都和罪惡的世界拉上了關係,我們在上帝面前,只能有意識地分別自己,和仰賴上帝的憐憫。

我的禱告:

生活在這個世界裏頭,請天父不叫我遇見試探,拯救我們脫離兇惡。讓我仰望祢的憐憫之前,也懂得施憐憫與人,免我的債,如同我免別人的債。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