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讀禱詩篇之二十六:詩篇第五十二篇
張雲開

以東人多益來告訴掃羅說:「大衛到了亞希米勒家。」那時,大衛作這訓誨詩,交與伶長。

1 勇士啊,你為何以作惡自誇?

神的慈愛是常存的。

2 你的舌頭邪惡詭詐,

好像剃頭刀,快利傷人。

3 你愛惡勝似愛善,

又愛說謊,不愛說公義。(細拉)

4 詭詐的舌頭啊,

你愛說一切毀滅的話!

5 神也要毀滅你,直到永遠;

他要把你拿去,從你的帳棚中抽出,

從活人之地將你拔出。(細拉)

6 義人要看見而懼怕,

並要笑他,

7 說:看哪,這就是那不以神為他力量的人,

只倚仗他豐富的財物,在邪惡上堅立自己。

8 至於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欖樹;

我永永遠遠倚靠神的慈愛。

9 我要稱謝你,直到永遠,

因為你行了這事。

我也要在你聖民面前仰望你的名;

這名本為美好。

本詩的標題所指事件記載於撒上二十二章。多益不單向掃羅告發大衛藏身之處,也在沒有其他人肯動手的情況下奉掃羅命把八十五個挪伯城的祭司屠殺;多益為以東人。

五十二篇被定性為「訓誨詩(maśkîl)」,不是哀歌。同樣的標題見於其他13篇詩篇:第三十二、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五十二至五十五、七十四、七十八、八十八、八十九、和一四二篇。本篇內容主要教導讀者要倚賴耶和華的慈愛,不要恃財,更不要以惡言害人。

1-4節描述所批評的對象的惡(所謂「勇士」,譯作「強人」更貼切);第5節指出上帝的審判;6-7節借「義人」口以負面語氣說出本詩的教訓;8-9節詩人以自己的口用正面語氣道出人應作之事。全詩以上帝的慈憐(ḥęsęd;五十二1,9,10)為框架,在最後一節,詩人和他的同道人甚至以「聖民(ḥasîdîm;直譯為“忠誠的人”,亦見一四九篇1,5)」自稱,顯示他們既是耶和華的依靠者,也是忠於耶和華的仿效者,與第1節的「強人」對立。《和合本》在第4節的翻譯上不理想,因為3、4兩節為平行句,所以第4節應譯為:「你愛一切吞噬人的話,又愛詭詐的話/舌頭。」

第1節的「勇士」一詞明顯為嘲諷語。強人往往自以為足,強人經常面對的試探,是無神,是鋤別人的弱,扶自己的強。在這種心態下,強人的語言只會用來服事自己,即使令他人受損,只要自己得益,便沒有什麼禁忌。事實上,強人在語言上的禁忌一般可說是寥寥可數。

在這篇詩篇的語境底下,人的言語不必是謊言、污言穢語、恐嚇咒詛,才算是「惡」言。殺人的命令(標題)、出賣人的告密(標題)、詭詐的謀算(五十二2)、作惡後的自誇(五十二1)、言不及義的對話(五十二3),都是惡言,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在「強人」這個觀念底下,大衛結合了財富和語言這兩件利器,暴露了一個事實:我們如何對待我們的財富,我們如何講我們的說話,就是我們是一個怎樣的人的最佳見證。所謂「如何」,並不是技術層面的施為,而是態度和實用層面的表現。主耶穌說我們的財富在哪裡,心也在那裡(太六21),他的弟弟雅各說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2),一點也沒錯。

與「強人」相對的是「義人(ṣadîqîm;五十二6)」,是「以神為力量(māʿôz;該翻譯為“山寨”,意謂“保護、避難所”;五十二7a)的人」,是「依靠神慈愛的人(五十二8b)」,是上帝的「聖民(五十二9)」。對詩人來說,耶和華自己、耶和華的本性,是祂的子民唯一的權力和保障,也應該是祂的子民追逐的目標。但這些都不是抽象的說法,因為他把自己與「強人」的言行對立。他並不是說:「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不會像他一樣。」他乃是說:「無論如何光景,我都不走他的路。」我們必須知道,「窮人」無財,但心口還是可以和「強人」同路。所以屬上帝的人要「懼怕」強人會面對的審判,也要「笑」強人所作的選擇。「怕」與「笑」是義人的良藥。

我的禱告:

慈愛的天父,大衛的訓誨並非視「強人」的優勢為不可得的酸葡萄,而是教導人把「強人」的道路徹底摒棄,因為祢才是愛我們,向我們守約施慈愛的那一位。我為此衷心感恩。我要學習去怕,我要學習去笑因為祢是上帝。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