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讀禱詩篇之三十:詩篇第五十七篇
張雲開

大衛逃避掃羅,藏在洞裏。那時,他作這金詩,交與伶長。調用休要毀壞。

1 神啊,求你憐憫我,憐憫我!

因為我的心投靠你。

我要投靠在你翅膀的蔭下,

等到災害過去。

2 我要求告至高的神,

就是為我成全諸事的神。

3 那要吞我的人辱罵我的時候,

神從天上必施恩救我,

也必向我發出慈愛和誠實。

4 我的性命在獅子中間;

我躺臥在性如烈火的世人當中。

他們的牙齒是槍、箭;

他們的舌頭是快刀。

5 神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

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

6 他們為我的腳設下網羅,壓制我的心;

他們在我面前挖了坑,自己反掉在其中。(細拉)

7 神啊,我心堅定,我心堅定;

我要唱詩,我要歌頌!

8 我的靈啊,你當醒起!

琴瑟啊,你們當醒起!

我自己要極早醒起!

9 主啊,我要在萬民中稱謝你,

在列邦中歌頌你!

10 因為,你的慈愛高及諸天;

你的誠實達到穹蒼。

11 神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

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

詩篇五十七篇一般被視為是一篇個人申訴詩,標題上也指出與大衛生平事件的關連。撒母耳記上記載兩次大衛躲藏在洞穴裏面(撒上二十二1;二十四3),就「休要毀壞(ʾal-tašḥēṯ)」,有指和大衛吩咐跟隨者不能下手傷害掃羅有關(撒上二十四;二十六9),但兩樁事件都和此調子名稱有不協調之處:前者ʾal-tašḥēṯ一詞並無出現,而後者並非發生於洞穴之內。此調子名稱出現於詩篇五十七至五十九的標題上,可被視為是標誌上帝的恩典,保守詩人不被毀滅。

類似五十六篇,結構上本篇可分成兩大段(五十七1-5,6-11),各以同一句疊句作結:神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第一段以祈求作開始,以對惡人的申訴作結;第二段以對惡人的申訴作開始,以對耶和華的頌讚作結,令全詩以祈求開始,以讚頌結束,形成一個親近上帝的人面對周遭凶險時的一個典型的心路歷程。

和鄰近的詩篇一樣,詩人在五十七篇所面對的仇敵以語言作為武器攻擊他(五十七4;參五十四5;五十五3,9,12;五十六2),再一次凸顯語言作為攻擊和詭詐、傷害和欺騙的邪惡和不義的功能。在聖經的傳統中,無論舊約或新約,都重視說話的德行,對語言的使用都有不同的勸誡。下列是幾處熟悉的例子:

「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詩三十四13;彼前三10) 「我曾說,我要謹慎我的言行,免得我舌頭犯罪。」(詩三十九1a) 「耶和華啊,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詩一四一3)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伯二十七4) 「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箴十三3) 「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一26) 「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雅三6a) 「一切哭毒、惱恨、忿怒、嚷鬧、譭謗、並一切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弗四31)

與人的惡言和詭詐相對的是耶和華的「慈愛(ḥęsęḏ)」和「誠實(ʾęmęṯ)」(五十七3,10)。Ḥęsęḏ 基本上是一種委身,一種不離不棄的忠誠。光把它翻譯成「慈愛」並不準確,有人把ḥęsęḏ描繪為“loving covenant obligation”,雖然比較累贅,卻清楚指出ḥęsęḏ的三個基本要素:富善意的行動、帶承諾的關係和力堅持的忠誠,是耶和華對祂子民的基本態度,也是以色列對她上帝屬性的基本理解(參出二十6;三十四6-7;民十四18;尼九17;詩八十六15;一零三8;珥二13;拿四2;彌七18等)。ʾęmęṯ也可翻譯為「真實」或「可靠」。在舊約裏頭,ʾęmęṯ不是一個抽象的哲學概念,而是指言行上的一個真、誠、實的道德取向(申十三14;二十二20;王上十6;二十二16;箴十二19;亞八16),也是一件物件質素的保證(參耶二21)。

這個雙重恩典讓我們看見耶和華給予詩人的,並非單單是「身邊有人撐」的支持;詩人要的,也不單純是情緒上的安穩和平安。上帝的愛有道德性,詩人也知道耶和華施恩救他(五十七3b),大前提是他並非和那些陷害他的敵人同行一路。詩人被敵人所害不能是一個「黑吃黑」的結果。如果詩人不能和那些人分出來,也就經歷不了耶和華的恩惠。詩人明白這一點,所以他稱讚上帝的崇高,頌揚耶和華的榮耀,因為祂不單從敵人手上救了他,也救了他脫離邪惡,指引他走正直的路(參詩五十六13)。

我的禱告:

慈悲的上帝,求祢不要讓我單純把祢當作我的避難所,因為祢也是我的生命之光,不叫我遇見試探,也救我脫離邪惡。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