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住在污穢之地當中
高銘謙

以斯拉記九11~12

11就是你借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

12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以斯拉記九章4~10節是以斯拉的認罪,他之後便說明歷史,指出昔日先知們也說明這地是污穢之地(拉九11),這裡所指的污穢,不是用衛生的角度來理解,而是以當地人民的道德水平來理解,而這樣的論述與利未記十八章所描述的相似: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利十八3)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利十八24~28) 由這兩段經文可見,耶和華所引領以色列民去到的地方因為之前的人民所行可憎的事而污染了,這樣的污染帶來土地的吐出,亦即是,先前的國民之所以被以色列民打敗,不是因為以色列民的強勁,而是因為先前國民的犯罪,因此,土地對以色列民來說不是一種靠自己力量所獲得的東西,而是一份禮物,但若果以色列民效法這些國民的風俗,以色列民便會如這些國民一樣被吐出來。而正正在以斯拉年代,以色列民已經經驗一次的被擄,他們已體會被擄(吐出來)的嚴重性,現在因為神的恩典使他們回歸,他們便不應該再重復犯下同樣的罪。這樣,以斯拉的禱告中再次重申一次這樣被擄的神學原因,呼籲以色列民不要再次犯下同樣的錯誤。

思想:以色列民沒有在管教當中汲取教訓,他們還是重復了他們列祖的罪去隨從迦南人的惡俗,不離開他們列祖所犯的罪,並且忘記了他們為何會被擄的主要神學原因。這經文成為我們很好的警告,若果我們在神的管教之後還是依然故我,還是不悔改,神還是照樣會重復昔日的被擄。求主幫助我們能徹底地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