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神的見證
郭奕宏

經文:約翰壹書五6 - 13

6這借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8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9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更該領受注了,因上帝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10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上帝的,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因不信上帝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11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12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翰一書用「作見證」(martyreo)這個字有六次,其中四次是在這段經文,還有六次用「見證」相關的名詞。約翰主要論及為神兒子耶穌基督作見證的真理。見證的主題就是耶穌基督的身份,祂是神的兒子,又是完全的人,也是奉差遣的基督。約翰在這裡特別用了「耶穌基督」這復合稱號,加上神兒子的稱呼,指出了歷史中的耶穌不僅是一個降生在馬槽里的人,耶穌同時擁有基督和神兒子的尊貴身分。約翰提出為這事作見證的包括:

  1. 「水和血」,在兩者中約翰刻意強調了血的見證。一般聖經學者都相信「水」和「血」是見證基督的人性,「水」是指耶穌接受水禮,「血」是指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所受的痛苦,有些學者則以水和血代表耶穌在十架上死亡後,羅馬士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這些都是約翰親眼看見的。無論如何,約翰是要以「水和血」見證耶穌基督以完全的人性來到世間為我們釘身十架,流血洗淨我們的罪污。

  2. 聖靈為聖子作見證,而「聖靈就是真理」(五7)。在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後,聖靈徬佛鴿子降下,落在耶穌身上,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聖靈在父神的宣告中作了現場的見證。在約翰福音還有多處經文記載了聖靈在世的職事就是給基督作見證(參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約翰更強調聖靈、水、與血為基督所作的見證「都歸於一」,意思就是「一致的」(和合本修訂版)。

  3. 聖父也給聖子作見證。除了在耶穌水禮中從天上來的聲音,就是父神宣告耶穌是祂的愛子外(太三16),在耶穌登山變像的經歷中,彼得、雅各布和約翰,也聽見父神在雲彩中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十七5)。耶穌也多次公開宣告說:「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見證」(約五7)。

約翰刻意將三方面為基督作的見證,由輕至重的排列,以致他強而有力的說:「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 (五9)。這「人的見證」應該是廣泛地指一般「人」的見證,當然這也包括約翰自己在內,因他是親眼看見、聽見、和摸過的。約翰強調如果這些見證都不能叫我們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又是完全的人,也是奉差遣的基督,我們就是不信神的人,將神當作說謊的。我們對耶穌基督身分的認識和相信是絕不能有偏差的,因為神將賜給我們的永生放在耶穌基督裡面,祂能成就救恩除了因為祂是神的兒子,也因為祂是完全的人,站在人的位置上為世人的罪付上贖價。約翰除了教導信徒要對耶穌基督有全面正確認識,以致得著永生的確據,更暗指那些假教師、假先知得不著永生。因為他們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永生。

思想:

今天基督徒常以救恩為神白白賜給我們的恩典,只要作個認罪的禱告就可以得救。這確是神在基督里應許我們的;但我們絕不能輕率面對耶穌基督的身分。作為傳福音給別人的,更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將整全的福音述說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