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燒不滅的信心
吳劍麗

經文:但以理書三19-30

19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

20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21這三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22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

23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

24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們捆起來扔在火里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

25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26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上帝的僕人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出來,上這裡來吧!」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

27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28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29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

30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昇了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

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的信仰告白,大大觸怒了尼布甲尼撒。王憤而下令把窯燒熱,比平常更熱七倍。「七」是象徵的數字,意即把火窯燒至熱得不能再熱的程度,連抬他們的人都被洞口噴出的火焰燒死了。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被捆綁著扔進窯里。當時一般的窯設有通風口或添燃料的洞,大概尼布甲尼撒從洞口看見一個奇景,見有四個人自由在火中行走,第四人的相貌好像神明的兒子。(但三25)經文沒有明確指出這第四個「人」是誰,很可能是上帝所遣的使者。無論如何,施行拯救的是上帝,三人毫髮無損則肯定是一個神跡。

「有哪一個神明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但三15)答案已經出現。上帝要讓尼布甲尼撒明白,掌管一切的到底是誰。不是強逼國民敬拜金像的巴比倫王(雖然上帝啓示他就是那「金頭」),而是耶和華,正如祂曾如此啓示自己:「如今,看!我,惟有我是上帝;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擊傷人,也醫治人,沒有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申三二39)耶和華曾經把祂的百姓從埃及地拯救出來,這是以色列民的真實經歷。(參申四20)在這個神跡面前,不僅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親自經歷耶和華是大能的拯救者,連尼布甲尼撒,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和所有控告者,都一同見證上帝奇妙的作為。

事件從一個諭旨開始,以另一個諭旨結束。最初的諭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5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但三4-5)最後被這個諭令所取代:「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埃布爾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三29)原來仇敵對三人的指控:「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2) 最後竟轉化成王的贊譽:「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但三28)。響應自己最初的反問,尼布甲尼撒不得不承認沒有別神能如此施行拯救。他不僅承認耶和華是至高的神,下令全國都要尊崇祂,他也認同三人堅守自己的信仰是正確的,順從這樣的一位神,比順從人更應當。(參徒五29)

思想:

第二章的異夢,揭示出人間政權每況愈下的走向。若是如此,上帝的子民當怎樣自處?在第三章,作者即以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的見證,提醒上帝的子民在受壓迫苦害下境況下當如何生活。三人未有豁免火窯的苦難,卻經歷上帝的同在(參賽四三2),得蒙拯救,最後還獲得尼布甲尼撒的提拔和獎賞。然而重點不在「高昇」(但三30),卻在於三人至死忠心。他們尊崇上帝的大能,也俯伏在祂的主權下;他們已作好或要付上最沈重代價的準備:即或不然,仍相信上帝在掌權,至死高舉主的名。弟兄姊妹,你是否打從心裡相信,在人生的境遇中,或順或逆,上帝都在?有時我們不一定如願可實時脫離患難困厄,然而,在不同的景況中,你可曾表現出忠心、信心和勇氣,教別人震憾,以致把榮耀都歸給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