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對錯誤的最後警戒
麥耀光

提多書三9~11

9 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

1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11 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

在原文中,三9一開始本來有「但是」的一個轉折性連接詞,這在幾個中文譯本都沒有翻譯出來。顯示出保羅的思路和對象前後有所轉變,他從上文蒙稱義和有永生盼望的信徒轉移到仍然在過犯中的人身上。在今天要思想的經文中,保羅指出有些未被潔淨的人,仍沈迷在紛爭和爭競中,心思和良心還是污穢的。這已不是保羅第一次的提醒,但為何保羅要再次重覆的警戒他們呢?可能是保羅對這些假教師仍抱有一絲的希望,期待他們能早日回轉,所以保羅向他們發出最後的警告,並且指出,若他們拒絕忠告,將會面對嚴重的後果。

這裡保羅給他們發出最後的呼籲,是警戒他們要逃避四種虛妄無益的事,就是無知的辯論、家譜的空談、紛爭,及律法的爭論。當提多面對這些假教師時,發現他們在神學上有偏差,因此,保羅吩咐提多和信徒不單只不要跟他們進行「無益的和毫無價值的」(9節,新漢語)討論,更加要避開他們。為何保羅如此的決絕呢?這是因為他們的假教導已分化信徒,並製造分裂 (10節)。作為看守教會的提多,他聽從保羅的吩咐,經過一兩次的勸戒和輓回,若他們不再回轉,就要棄絕他們!

這些保羅想輓回的人,在信仰的神學上偏離、在行為上也出現紛爭,甚至分門結黨。提多必須有所行動,一方面要保持教會在信仰上純正和生活行為上合乎聖經的教導,同時要警戒和指出他們的錯誤,期待將他們輓回過來。保羅也曾給提摩太類似的指示:「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二25~26)。倘若紛爭結黨的人毫不理會教會勸戒的話,就要拒絕與他們交往。為何保羅說得這麼嚴重呢?這是由於第11節解釋棄絕的原因:「因為你知道,這樣的人已經離開正路,常常犯罪,給自己定罪了」(新漢語)。在這裡清楚指出,他們堅持繼續犯罪,而他們的行為已經定了自己的罪,這樣,他們就是教外人,教會必須棄絕他們。

在提多書結尾時,保羅提出教會懲戒(church discipline)的議題,可能這也是他給提多要「辦好那些還沒有完成的事」的其中一件(一5)。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對處理紀律問題,有這樣的教導:如果犯錯肢體一直不受勸和不願回轉,到最後「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7)。而保羅在處理哥林多教會的亂倫問題時,他有類似的做法。他認為「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保羅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保持教會聖潔和最終希望能輓回犯錯的肢體!

思想:

(1)為在罪中掙扎的人 (信主與否)禱告,祈求他們像浪子般回轉;

(2)求主使我不會消滅聖靈的感動,也不會使聖靈為我擔憂;

(3)為教會保持聖潔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