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結婚與騙婚
賴建國

經文:創世記二十九25~28

到了早晨,看哪,她是利亞,雅各對拉班說:「你向我做的是什麼事呢?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嗎?你為什麼欺騙我呢?」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就先把小女兒給人,我們這地方沒有這樣的規矩。你先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們就把那個也給你,不過你要另外再服事我七年。」雅各就這樣做了。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就把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結婚是喜事,不料雅各的洞房花燭夜,卻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

故事開始,雅各在井旁遇見未來一生的摯愛拉結,一切看來都那麼美好。這讓人想到亞伯拉罕遣僕為子娶妻(創二十四章),水井更是神賜福的記號(參創二十六章)。而拉班熱烈歡迎雅各,稱呼他是「我的骨肉」(‘aṣmî ûbǝśārî,直譯「我的骨,我的肉」),也讓人想到亞當初見夏娃,就稱她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二23),表明婚姻的喜悅。

雅各主動對拉班提議說:「我願為你的小女兒拉結服事你七年」,拉班也欣然同意,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然而事情卻在婚禮中變了調。雅各歡歡喜喜結婚,享受洞房花燭夜。不料到了早晨,才發現娶的不是他所愛的拉結,而是利亞。

本段有三個字與創二十七章的故事相連結。首先是25節,雅各指控拉班:「你為何欺騙我(rimmîtānî)呢?」動詞「欺騙」與創二十七35雅各「欺騙」的名詞(mirmâ)是同樣字根。其次,拉班的辯解(26節),用「長女」(bǝkîrâ)稱呼大女兒,讓人想到創二十七章的主題,「長子」(bǝkôr)與「福份」(bǝrākâ)。其實希伯來文有另一種方式表達「長女」,就是「大女兒」(bat haggǝdôlâ),例如:掃羅的大女兒米拉(撒上十八17)。第三,服事的主題。雅各願為拉結服事(‘ābad)拉班七年,而雅各欺騙父兄得到的祝福,其中也包括他的兄弟要服事他(‘ābad,創二十七29)。

故事記載刻意凸顯詭詐的雅各棋逢對手,被拉班欺騙。拉班固然可恨,而利亞與父親聯手,欺騙雅各,雖然得著婚姻,卻得不著雅各的心,且讓姐妹反目成仇。試想當雅各與利亞享受洞房之樂時,拉結卻正在不遠的暗處哭泣。雅各離開一個欺騙的家庭,進入另一個欺騙的家庭。

思想:

您相信「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嗎?(加六7)雅各娶拉班的女兒為妻,一方面是遵從父命、得神賜福的初步實現;但另一方面,也讓他苦嘗父兄被欺騙的滋味。一個尋求神賜福的人,若忘記了自己未經對付的罪,很快就被罪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