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重踏耶穌的步履——甘心地走上
陳偉迦

經文:路加福音十三章31-35節

31就在那時,有幾個法利賽人來對耶穌說:「離開這裏到別處去吧,因為希律想要殺你。」32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貍:『你看吧,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了。』33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向前走,因為先知是不可能在耶路撒冷之外被害的。34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可是你們不願意。35看吧,你們的家要被廢棄。我告訴你們,你們絕不會再見到我,直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大年初一,在主裏面祝福大家,一家人可以喜氣洋洋、開開心心、彼此分享主的恩典,並以主的恩典成為新一年開始的盼望的根由。

今天的經文記載了幾個法利賽人「善意」的警告,勸耶穌離開這個地方,因為希律對他懷有不利的企圖。經文沒有仔細交代希律會如何布署去攔阻耶穌的事工,甚至取他的性命。但是,路加強調的是在耶穌的答復中──沒有人能夠攔阻主的工作,他要成就的事,是無人可以加以破壞的。在歷史上,要為上主成就救恩的人往往要面對逼迫,那些逼迫從來不都是來自外邦的君王(希律)和臣子,乃是來自耶路撒冷聖城中的眾百姓,他們的頑梗和叛逆才是叫上主痛心的(參34節)。

「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這句片語是來自次經以斯拉四書一章30節,其上下文與今天的經文相似,就是說到上主總想將百姓如小雞般招聚於母雞的翅膀下,但是百姓總是殺害先知。其後的結局,就是神的家被審判、被廢棄,交在別人的手中。(參考以斯拉四書一章26至32節)

法利賽人以「仇敵」為信仰詮釋的一大基礎。他們擔心自己是否受到外邦人、外族人的逼迫和欺壓,卻好像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才是欺壓人的那群人。是的,在他們的時代,他們天天面對著政權的迫害,自然地,信仰的實踐就落在現實的處境中,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這不能掩飾他們的假冒為善,對信仰本質的淡化和混合主義(syncretism)。

「奉主的名來是應當稱頌的」,這句說話來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這一篇可視為末世時彌賽亞來臨的君王詩,但是只要仔細看一看這篇詩篇的內容,例如5-7節「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我,把我安置在寬闊之地。耶和華在我這邊,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在那幫助我的人中,有耶和華幫助我,所以我要看見那些恨我的人遭報。」我們就會發現,這位彌賽亞並非是一位沒有飽經歷練,忽然從天而降、天天得勝的君王。可以想象的是,當耶穌講出這句話時,就表明他要前往耶路撒冷受苦難,甚至嘗受死亡的痛楚。只要那些宗教人士肯真誠地悔改,承認那位受苦、受死的才是奉主的名而來的,他們就可以看見神福音拯救的真義。

思想:

  1. 歷史是常常不斷地復制過去(History always repeats itself)。那真要行出真理的人,他的路是孤單的、沒有太多人明白的,甚至他要受到別人的逼迫,但是這才算是奉主的名而走上的。
  2. 在新一年中,重新肯定自己要走的路──就是跟隨耶穌的步履,不再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