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清晰的立場
鄺成中

經文:加拉太書二11-14

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為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反對他。12 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出,跟外邦人疏遠了。13 其余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14 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不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呢?」

為著教會合一的好處,保羅特地第二次造訪耶路撒冷,好讓教會及使徒認同他向外邦傳道的身份,以及對外邦信徒的認同和接納。那次會面結果十分美好,教會領袖(至少數位使徒包括彼得)全然的接納和支持保羅的傳道事工(二69),包括對外邦信徒的接納。

然而,這段經文(二11-14)所記載的事件,顯示了使徒彼得在這次事件中所作的,並不符合他曾對外邦信徒所作的接納,甚至會對其他人帶來影響,是以保羅要立時嚴肅地處理此事。

彼得曾到了安提阿,期間與一些外邦的信徒一起吃飯,及後從雅各所派來的信徒到了,這些信徒有可能包括有猶太主義的人,彼得當時的反應是立時從他與外邦信徒一起進食的筵席中離開(二12)。猶太人一直避免與外邦人同席,免得沾上一些猶太人認為是不潔凈的外邦人食物。彼得這次的反應,主要是避免引來這些猶太主義的信徒對他的質疑與反對。

保羅的反應是立時對彼得作出指責,而且是當面的(二11,14)。保羅這個反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首先,彼得所作的,一方面可能是要避免其他人對他的反對和質疑,而更重要的,就是對其他人而言,彼得是對外邦信徒的不接納,這甚至是涉及福音信仰的問題:人的得救除了與信心有直接關系外,到底與律法的實踐會否亦有一定的關系?例如人在信心以外是否仍要遵行人不可沾不潔凈食物的有關律法要求?對保羅而言,從他所領受的,人的得救一定只是單單藉著真正的信心,彼得過往本是表明了對外邦信徒的認同(人的得救在信心以外不需加上其他律法的要求(二69)),這次彼得的離席,卻是顯示了他在外邦人的得救與信心這課題上前後不一致的立場,是以保羅稱他為「裝假」(二13),並且立時需要嚴正地作出糾正(二14);其次,彼得的離席是在眾人面前作的,作為一位教會領袖,他所作的會對其他人帶來很不良的榜樣。事實上,巴拿巴以及許多猶太人已經跟隨了他所作的(二13),是以保羅必須在眾人面前作出指正。

許多基督徒都會是盡力尋求與其他人的和諧,這也確是聖經的教導;然而,當某些議題的立場是與聖經的教導有衝突的時候,基督徒是必須要站出來說話的。基督徒在不同的課題上要因聖經而有自己清晰的立場,也要在其他人面前勇於高舉聖經的立場,這也是信徒們應當有的見證。

思想: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你可能會間歇見過有信徒作得不對或不妥當的地方,你過往大多是抱著「事不關己、免致得罪人」的心態,還是會指出其過錯的地方?若是後者,可否會有更好的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