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主說:“我必快來!
吳慧儀

經文:啟示錄二十二6-21

6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可信靠的,是真實的。主,就是賜靈感給眾先知的神,差遣他的使者,要將必須快要發生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7“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8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當我聽見看見時,就俯伏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要拜他。9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以及那些守這書上的話的人,同是作僕人。你要敬拜神。”10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爲時候近了。11不義的,讓他仍舊不義;污穢的,讓他仍舊污穢;爲義的,讓他仍舊爲義;聖潔的,讓他仍舊聖潔。”12“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每個人所行的報應他。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開始,我是終結。”14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他們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15城外有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以及所有喜愛和行虛謊的人。16“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爲了眾教會向你們證明這些事。我是大衛的根,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17聖靈和新娘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要說:“來!”口渴的人也要來,願意的人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18我警告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人: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記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記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20證明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21願主耶穌的恩惠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在啟示錄的結束之處,我們讀到一連串的話,當中有天使與約翰的對話(6-11)、有耶穌的宣告(7、12、16、20)、還有聖靈與新娘說的話、聽見的人的迴應(17)。這段的結構不太清晰,但用意很清楚;除了表示書的內容“是可信靠的,是真實的”(6),也警惕人“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爲時候近了”(10),又不可“加添什麼”或“刪去什麼”(18-19)。全書最後一句是“願主耶穌的恩惠與眾聖徒同在。阿們!”(21);這個結束是書信的結束,與書卷的的開頭,一1- 6是呼應的。

如果歸納經文的信息,我們見到三方面的重點。第一,這是一篇勸說的話,提醒人“遵守”這書上的預言(7;參一3)。啟示錄的目的本來就是向讀者發出警告、勸勉、鼓勵,在本段中,這些話仍舊可見,例如,“不義的,讓他仍舊不義”(11),又如,“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14),又如,“願意的人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17)這些話教導我們要儆醒,也帶給我們安慰和祝福。

此外,本段引導讀者認識基督。主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開始,我是終結。”(13)這話揭示基督是自有永有的、與神同等的(另見一8一7二十一6)。他又說:“我是大衛的根,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16)這話有很深沉的意思;除了說出基督的根源,也宣告基督會再來。主是“明亮的晨星”,這對於黑夜中等候黎明的人來說,是多大的盼望啊!(參二28彼後一19

也許,全段最不可忽略的一點就是主的再來。在本段中,主先後三次說:“我必快來!”(7、12、20)──這三次的上文下理告訴我們,主來,是爲了審判(7)、是爲了賞罰、報應(12),也更是爲了那些在地上受試煉、渴慕基督顯現的人,使他們得着所應許的一切(20a;另參三11)。

我要問自己:我願主來嗎?(20b)我要是不愛主,我不會願他來。我若是留戀不義的事情,我更不希望他來。我的事奉如果是毫不費力、不用付代價的,我就不耽心他什麼時候來。又或許,我愛上了世上的享樂,我會暗暗說,主啊,不要那麼快來!

我要禱告:主啊,求你使我渴慕你,使我注目於永恆,使我真心地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思想:

有學者指出,“我必快來”不一定都指向末日的主再來,而是說,主耶穌在今天也可以臨到,帶給人有審判和拯救。這樣的話,本段三次的“我必快來”,有哪次是應用在今天的?

“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這話可以應用在我的靈脩生活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