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 約拿的故事第五回:約拿宣講信息,尼尼微人悔改;神不降災(二)
謝慧兒

經文:約拿書三章3b-10

3b 尼尼微是一座極大的城,約有三天的路程。4 約拿進城,走了一天,宣告說:「再過四十天,尼尼微要傾覆了!」5 尼尼微人就信服神,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最小的都穿上麻衣。6 這消息傳到尼尼微王那裏,他就從寶座起來,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7 他叫人通告尼尼微全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畜、牛、羊都不可嘗任何東西,不可吃,也不可喝水。8 人與牲畜都要披上麻布,切切求告神。各人要回轉離開惡道,離棄自己掌中的殘暴。9 誰知道神也許會回心轉意,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10 神察看他們的行爲,見他們離開惡道, 就改變心意,原先所說要降與他們的災難,他不降了。

第5節指出:就約拿的宣告首先作出迴應的,是尼尼微城的人,而且他們的反應十分迅速。約拿可以算得上是最成功的先知了,因爲他的聽衆一天之內就正面地迴應他的信息!第5b節的禁食加上穿麻衣,乃是在神面前哀慟、自卑、悔罪的表現。至於第6節所記載的王的迴應的對比:起來與坐在;寶座與灰中;朝服與麻布,益發突顯出無論是所處的地方、衣着或尊嚴方面,尼尼微王都是實在地傾覆,或者說,是「被改變了」。其中的起來,乃是約拿書其中的一個鑰字,分別出現於約拿書一236及三2、3和6。首先,是上主叫約拿起來,而約拿的確是起來了;可是,他的起來,卻是爲了躲避上主。跟着,是船長叫約拿起來,求告他的神。聖經沒有記載約拿有迴應。然後是上主第二次吩咐約拿起來,這次先知才終於聽從,起來往尼尼微去(拿三2-3)。最後「起來」的,反而是外邦人的尼尼微王,而且他是出於自願的,從寶座上起來。披上麻布,坐在灰中,與上一節的禁食、穿麻衣一樣,顯示尼尼微王存心在神面前自卑、認罪悔改。在個人樹立了榜樣之後,尼尼微王進一步頒發命令,通告全國。

王的喻旨記載在三7b-9。喻旨的第一部分,由三個負面的禁令組成,包括:一:不可嘗,不可吃草,以及不可喝水。第7b節直譯是:「人和牲口、牛羣羊羣,甚麼都不可嘗,草不可吃,水也不可喝」《呂振中譯本》。牲畜竟然也參與禁食以及披上麻布的行動(拿三8),似乎匪夷所思。不過,舊約也幾次提及牲畜在人類社會各方面的參與。喻旨的第二部分,由三個正面的命令組成,包括:披上,求告及回頭離開。回頭離開,或作:「迴轉」或「轉離」《思高譯本》,是約拿書其中一個重複出現的字眼;同一個字在第9節再出現兩次。另外,惡道的惡,raʻ (bad, evil),正如上文一再提及的,乃是約拿書最重要的一個鑰字。

第9節乃是尼尼微王頒發命令背後的期盼。第9節的誰知道,顯示尼尼微王像約拿書第一章的船長一樣,承認神的主權,並未假設一切禁食、悔改的舉動一定會贏得神的恕宥。

第10節的惡道的惡,與災禍,原文都是同一個字:raʻ(bad, evil),是約拿書最重要的一個鑰字。全節直譯是:「神看到他們所作的,見他們離開惡道,神對他曾經說過的、要作在他們身上的惡就後悔;他就沒有作了。」換句話說,「作」的字根:ʻsh(do, make),在整節經文一共出現了三次,充分地反映出尼尼微人所作的,與神要作的,息息相關。此外,離開惡道,改變心意這些在第8、9節出現過的字眼,都重複出現於第10節。敘述者似乎是要刻意強調:尼尼微人真誠悔改的行爲,深深地感動了神,以致事情的結果完全地照尼尼微王所期盼的得到成就。

思想:

神是一位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的神;只要人願意離開惡道,迴轉歸向祂,祂必然會赦免他們。你有沒有要向神認罪,求赦免的思想言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