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只能祝福!只能做好事!要盡力與所有人保持和平!
蔡少琪

羅馬書十二 14-18

14要祝福迫害你們的,要祝福,不可詛咒。15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要與哀哭的人同哭。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爲聰明。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爲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可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直譯】14-18你們要祝福逼迫你們的人:要祝福、不可咒詛。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要與他人有同一心志:不要想得太高的事,但要與卑微人同行;不要自以爲聰明。不要以惡報惡:在所有人面前作美事。若是可能,盡你所能,與所有人保持和平。

基督徒的人生和事奉,不單在教會裏,也在教會外。保羅非常關注基督徒能否與外人好好相處,並要我們保持在教外的好名聲。在9-13節談到愛的核心質素和十種美好質素後,保羅在14-18節談及與外人和其他基督徒如何保持良好的關係,我們的目標是要與所有人盡力保持一個「和睦、和平、友好」的關係。我們對所有人的態度是「不驕傲、不自誇、只做美事」。我們願意付出感情、時間和努力,與人同樂同哭,甘苦與共。甚至在被人無理攻擊和逼迫的情況下,我們仍堅持在所有人面前,只做美事,只要祝福,沒有咒詛。

早期教會的有名神學家奧古斯丁,看「罪」的定義,就是「缺乏善」。英語的「神」(God)和「美善」(Good)寫法很接近。我們墮落犯罪的人,本是一無所有,就如數字的「零」字一樣(O)。但當我們信神後,常在神裏面,我們這個「零」(O)被「神」(God)包圍了,我們就結出「美善」(Good)的果子。「美善」的英文字是O(零)被God(神)包圍,而變成Good(美善)。耶穌曾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十18,和合本)神有公義、慈愛和憐憫;對罪人,神有審判,對悔改的人,神施下憐憫,但無論是審判或憐憫,神都是美善的。基督徒是神的兒女,我們只能走「只有祝福和只有美善」的路。

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可能或順或逆!有些基督徒的一生非常坎坷!基督徒的美和珍貴不在乎環境的順逆,而在乎在不同的環境裏,我們有否堅持行善,活出基督的樣式,在所有人面前做美事。「眾人以爲美的事要留心去做」這片語的直接翻譯是「在所有人面前做好事」(providing good before all men)!就這片語,有些人解釋爲「做眾人『看爲、以爲、判斷爲』美的事」;但這種說法不完全準確。在聖經歷史裏,記載很多次,「眾人」所要的可以是得罪神的事,不是「好」事,不是「美」事。當巨人歌利亞出現時,以色列人都懼怕,唯獨大衛不怕;當十二探子回來時,眾人都懼怕,不敢入應許之地,唯獨約書亞和迦勒對神有信心;當耶穌被彼拉多審問時,衆多的以色列民好像瘋狂了,同聲高喊:「把他釘十字架!」眾人看爲美的,在某些情況,本身可以不是美的,不是好事。當然,也有很多時候,眾人看爲美的,可以是美的;所以,當自己的立場與眾人不同,而這個大多數立場也沒有不好的,我們就應該尊重別人而退讓,檢討自己的判斷是否正確。但若落在某些正邪不能兩立的處境,縱然眾人都同意某一個「不正確、不美善」的立場,基督徒也只能做好事,不能做惡事。我們一生只能做好事,只有祝福,不可咒詛。用彼得的話,當我們落在各種患難、逼迫和挑戰裏,我們要將自己的生命交託神,但我們只有一條路,一個選擇,就是「一心爲善」!(彼前四19) 以賽亞說得好:「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你的眼睛必看見你的教師。你或向左或向右,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0-21)基督徒要盡力與所有人和睦,但基督徒只有一個原則:無論落在什麼環境,我們只能做好事,不能做惡事,不能犯罪得罪神!

思想:

當你遇見別人無故的批評和逼迫時,要「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容易嗎?對你來說,最難的是什麼?爲什麼神要我們「只要祝福,不可以惡報惡」?這對我們有什麼提醒和好處?

你是一位能與人同甘共苦的人嗎?基督徒要成爲祝福人的人,就不能單有理性,也需要有感性和實際的行動!有些人很能與人同甘共苦,也留下美好的見證感動人。你曾被這些見證感動過嗎?

在所有人面前只能做好事!你同意這教導嗎?在逆境很難?或是,在順境,也很難?

詩歌《壓傷的蘆葦》裏有一句話:「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耶穌肯體恤,祂是恩主,祂愛我到底,創始成終。」這歌詞給你有什麼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