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無可指責
潘仕楷

腓立比書二14-16

14 你們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15 好使你們無可指責,誠實無僞,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這世代中要像明光照耀,16 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使我在基督的日子得以誇耀我沒有白跑,也沒有徒勞。

保羅在這段承接着上一段的吩咐,要信徒將他們得救成爲上帝兒女的身份實在地活出來。在二14-15之中,他似乎是用了出埃及的故事,作爲他勸勉的模範。也因此他使用了比較絕對的標準,要求他們要成爲無可指責的人。我們都知道,不論自己有多努力,甚至在凡事上都做得完美,也不一定可以得到別人的喜悅。要無可指責,就要超越完全,讓人完全接受,以致不會提出任何的質疑和挑戰。

雖然事實如此,我們卻要認定我們的身份,我們是已經蒙恩得救的人,不再在罪的權勢之下,而是按着上帝的應許,與基督耶穌結連,一同成爲上帝的兒女,是上帝的子民。因此,我們是一羣被分別出來的人,雖然仍未完全,但是在上帝的帶領之下正在朝向完全。這不是單單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而是一條漸進走向目標的路,以致我們在生活之中,要讓這目標的相關素質漸漸地產生出來,顯現在人的眼前。

這裏特別提到這路上所需要留心表現的兩個品格。首先,在信徒的羣體之中,需要避免怨言和爭論,或是因怨言而起的爭論。在主耶穌基督對門徒的教導之中,彼此相愛是門徒最基本的標記,而耶穌對他們發出這命令時,正是他們在跟隨耶穌的路上最艱難的時刻。我們知道困難與逼迫是難以避免的事,信徒羣體就更需要在這些處境之中,不彼此埋怨以致破壞彼此之間合一的心,反而是應當齊心到上帝面前,將我們的需要交在祂的手裏,同心仰望主的幫助。

第二個重要的品格,是誠實無僞,像光明的子女。在約翰壹書一5之中,聖經指出上帝是光,在祂毫無黑暗。上帝既是真理之源,我們作爲上帝的兒女,也當將祂的真理反映在我們的生命中,將祂的道彰顯在這充滿黑暗的世界中。

最後,保羅指出這是他事奉的目標,他盼望實在地看到這些果子在他所事奉的羣體中結出來,印證他並沒有徒然地在他們當中工作。

思想:

我們對於困難和挑戰會有何反應呢?如何纔可以持守教會的合一呢?願我們常存誠實無僞的心,彼此合一地作上帝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