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民数记六章1-2节
1耶和华吩咐摩西说: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无论男女,若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愿意离俗归耶和华。」
有一种人,他们在世俗社会中,甘愿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他们是与众人「迥然不同」的人。他们被神和人记念,不在于他们的丰功伟业,所作所为,而是在于他们的生活态度,生命见证。事实上他们美好丰盛的属灵品格,就是最有力的事奉。这种人,旧约特别称作「拿细耳人」。
「拿细耳人」nezer源自动词nāzar「分别」,是圣经中提供人自愿过一个相当于祭司那样圣洁生活的愿。民数记六章记载,有关拿细耳人:(1) 男女皆可:可能包括「会幕前事奉之妇人」(出三十八8)。对比祭司只限亚伦的男性后裔。(2) 可以有期限,亦可以终身归主:然而为免儿戏,犹太人传统,拿细耳人之愿至少要一个月。(3) 离俗:他们在生活、仪表上要「与众不同」。(4) 归主:然而更重要的是,要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单单为主而活。这是一个生活的愿,而非工作的愿。不在乎「做」甚么,而在乎「不做」甚么。
拿细耳人之愿,有三个「不」:
1) 禁酒:代表甘愿过「简朴」的生活。酒代表神赐给人的喜乐。然而拿细耳人既不要罪中之乐,亦不要世俗之乐,而是单单以神为乐。
2) 禁剃发:代表对神绝对「顺服」。拿细耳人要像大祭司一样,头上有一个醒目的标帜。大祭司头上有冠冕,额前金牌上有「归耶和华为圣」的字样。拿细耳人则要任凭头发长长了,不论一个月或三年、三十年,不在乎方便不方便,更不在乎体面不体面。头代表个人的主见,一个人连自己的头发都没有意见了,代表完全遵从神的意旨。爱神之所爱,恨神之所恨,对神绝对顺服。这是拿细耳人最醒目的标识,走到那里就见证到那里。
3) 禁摸死尸:代表「圣洁」的生活,因为死亡是从罪来的。他要比照大祭司的标准,任何时候,即或是自己的至亲过世,都不可以接触死尸(民六7;利二十一11)。不容罪恶污秽来沾染他的生活与生命。
思想:
先有所「是」(being),才有所「能」(doing)。您愿为主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