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民数记十五章37-40节
37耶和华对摩西说:38「你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他们世世代代要在衣服边上缝䍁子,并在边上的䍁子钉一条蓝色带子。39你们要佩带这䍁子,好叫你们看见它就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内心和眼目的情欲而跟着行淫。40这样,你们就必记得并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为圣,归你们的神。」
民数记十五章后半讲到一个明知故犯的例证,也讲到防患于未来的规定。这些规定不限于一时一地,而是后世都当遵从。
1) 明知故犯,安息日捡柴(32-36节):十诫第四诫「守安息日」(出二十8-11;申五12-15),是以色列民守约的记号(出三十一12-17),违反这诫命者当处死。关键问题是,在安息日捡柴算不算违反律法,因为神的旨意「还没有指明」。出埃及记说到禁止以色列人在安息日捡拾吗哪(出十六22-26),由此推论在安息日出去捡柴也是不可以的。再者律法规定安息日不可生火,而捡柴的目的就是要生火,因此也不容许人在安息日捡柴。这人在安息日「明知故犯」,只得按律法把他处死。
2) 防患未然,衣服钉䍁子(37-40节):这个特别的律法规定,以色列民要在上衣底边四角各加上一根䍁子,如同钉在门框上的经文盒(mǝzûzôt)和系在手臂上的经文匣(tǝpillîn)一样,经常提醒神的子民,遵行神的律法(出十三16;申六9)。圣经未说明䍁子的颜色,但说要在这䍁子上钉一根蓝色的带子,类似用来把金牌系在大祭司冠冕上的蓝色细绳(出二十八37,三十九31),提醒所有以色列民都有大祭司的身份与尊严,是「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的一分子(出十九6)。申命记更禁止以色列民在一块田里播两样不同的种籽,不得用牛驴同耕,不得穿混纺的衣料,这些虽然会带来生活中的不便与损失,但是保守以色列民不随同外人的习俗,单单过一个分别为圣,合神心意的生活。
本章律法最后以十诫的前言来结束:「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41节;参出二十1-2)
思想:
持守圣约,过一个分别为圣,合神旨意的生活,乃是圣经律法的目的。您愿意为主忍受生活中的一些不便,单单过一个合主心意,讨主喜悦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