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11
1弟兄們,關於那時候和日期,不用人寫信給你們,2因爲你們自己明明知道,主的日子來到會像賊在夜間突然來到一樣。3人正說平安穩定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陣痛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逃脫不了。4弟兄們,你們並不在黑暗裏,那日子不會像賊一樣臨到你們。5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屬黑夜,也不屬幽暗。6所以,我們不要沉睡,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慎。7因爲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8但既然我們屬於白晝,就應當謹慎,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9因爲神不是預定我們受懲罰,而是預定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救。10他替我們死,讓我們無論醒着、睡着,都與他同活。11所以,你們該彼此勸勉,互相造就,正如你們素常做的。
接着,保羅跟帖撒羅尼迦信徒談論第二個跟末日相關的信仰問題,便是有關主再來的日期。
第一個問題是關乎死者在末日的命運,第二個問題是關乎仍在生者對待末日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保羅在這裏應答帖撒羅尼迦信徒的提問,所以他主要討論的是基督徒當如何面對末日,卻沒有提到未信者將會在末日接受神的審判和永刑。所以,跟前面的問題一樣,都是關乎基督徒的(「在主裏」)。
對於末日的日期問題,保羅又重複前面常說的話,這個道理是他們已經知道的,因爲他在過去已曾跟他們說過,所以今天其實是不用再多說的。「弟兄們,關於那時候和日期,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爲你們自己明明知道…」(五1-2a)
不過,他還是忍不住替他們重溫這個已知的道理(這是典型的爲父母的心態,明知兒女已知的道理,仍忍不住再提,是之謂囉唆),標準答案是:「主的日子來到會像賊在夜間突然來到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定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陣痛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逃脫不了。」(五2b-3)
將主再來的日子簡稱爲「主的日子」(the day of the Lord),在帖後二2也出現過。在舊約先知的口中,這是神施行審判的日子。
一件確定的事,便是主再來的日期和時間無人能知曉。保羅的說法是,這個無人知曉的事實倒是衆所周知的,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充分知道,所以他不用再寫信教導他們這個。
帖撒羅尼迦信徒明明曉得主再來的日子是無法曉得的。
教人困惑的是,這個明明是聖經末世論一個毫無爭議餘地的真理,卻不斷在實踐上受人故意忽略和挑戰。二千年來,總是有一些自命獨具靈眼的人,宣稱找到方法計算耶穌基督重回的準確日期。當然他們的推算毫無例外地都證明爲錯誤了,但這沒有減退後來者繼續作末日預言的興致,遺憾的是他們的末日預言還是有市場的,有人會罔顧聖經的警誡,誤聽他們的預測,做出種種荒謬的事情來。
聖經用「賊」來形容主的再來,實在是既生動又別緻。賊不是光彩的角色,將之比附我們的主好像有些不敬,但既然這是聖經的說法,便顯示神不介意用這個形容詞來描述祂自己了。
撇開道德價值不談,用賊來形容是貼切不過的。賊的一個特徵是乘人不備,在人不曾察覺的時候下手;所以他們總是選擇在夜間纔出動,因爲這是人們睡覺、警覺性最低的時候。要是人們預先猜到賊計劃下手的時間和做法,他倒會放棄這次計劃了。所以,正當人們以爲不應在這個時候發生,如今應是平安穩妥的時候,主再來以前的災難便已臨到。
保羅說:「如同陣痛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從前尚未有剖腹生子的技術,婦人生孩子一定要經過之前的陣痛,這是必要之惡,沒有人能避過此一劫。即使我們保持儆醒,還是得陷在突如其來的災難中。
不過,不知道末日來臨的具體日子是一回事,保羅仍勸勉信徒保持儆醒謹守。「弟兄們,你們並不在黑暗裏,那日子不會像賊一樣臨到你們。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屬黑夜,也不屬幽暗。所以,我們不要沉睡,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慎。因爲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但既然我們屬於白晝,就應當謹慎,…」(五4-8a)
思想:
在嚴酷的迫害風潮裏,信徒日夕面對生與死的抉擇,面對種種不合理的待遇,很自然便會連接到末世論的信仰,因爲這是他們苦難結束、至終得贖的日子,這也是人間種種不公義的事得以擺平的日子。所以在整卷帖撒羅尼迦前書,我們都看見有關末日審判的講論(如一10;二16;五9)。
保羅指出,下面所寫有關末世的道理,是他從前在他們中間時,已詳細講論過的。如今所寫的,沒有甚麼是新的或他們尚未知道的,寫下來的目的只爲讓他們重溫這個重要的道理而已。
「因爲神不是預定我們受懲罰,而是預定我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救。」(五9)這裏的末日講論是保羅一貫的末世論內容。一如在一10所說的:「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憤怒的耶穌。」保羅強調的不是將來在天堂,信徒可以怎樣享永福;而是他們因着耶穌的救贖,而得以免去將來理應接受的刑罰。末日到臨的第一件標誌性事件是基督重臨和最後審判。在這個大日,所有人都得面對神的審判;而在公義的主面前,沒有人可以宣稱自己是聖潔公義的,沒有人可以靠自身在世上的行爲得稱爲義,因此也沒有人可以免去神的忿怒。接受永刑是理所當然的後果。注意,接受永刑不光是惡貫滿刑的壞人的結局,而是所有人的結局。我們中間有義人嗎?沒有,連一個都沒有。
所以,要是單單評估人在人間的行爲,最後審判的結果是人人受罰,而非有賞有罰。不管在人間被看爲義人的抑或罪人的,最終的結局都沒有差異。審判大日就是神抒發祂的忿怒的時刻。
感謝神,藉着耶穌基督的代贖拯救,信祂的人竟然可以逃過這個註定的人類終極命運,免去神的忿怒。這是神藉基督給人最大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