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神的子民—迴轉悔改的人生
陳偉迦

經文: 路加福音五章一至十一節

1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神的道。2他見有兩隻船靠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3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在船上教導眾人。4他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的地方下網打魚。”5西門說:“老師,我們整夜勞累,並沒有打着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6他們下了網,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7就招手叫另一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船甚至要沉下去。8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9他和一切跟他一起的人對打到了這一網的魚都很驚訝。10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布、約翰,也是這樣。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11他們把兩隻船靠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

在路加福音中,耶穌除了要在人間應驗和成就那末世的禧年外,他更爲上主的國度建立一羣子民。不過耶穌建立的子民,有別於兩約之間的猶太人所理解的。誰纔是屬於上主的子民?猶太人普遍認爲上主的子民就是那些一出生便擁有純正猶太血統的人,也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些人才是神親自揀選的。

但在路加福音五章一至十一節這段呼召門徒的經文中,耶穌就是要爲“上主的子民”立下一個重要的指標,好叫日後福音可以臨到亞當的兒孫、外邦人的身上。故耶穌爲神的子民(redefinition of the people of God)重新定義是十分重要的。上主的子民就是那些願意放下自己、能看見自己的軟弱和不是的人,這就是神子民的重要指標,並不是單靠先祖的血脈就可以成爲神的子民。

正如路加福音第一章中,天使向撒迦利亞的顯現,就是舊約中典型的先知呼召格式 (pattern of prophetic calling),其中包括“呼召”、“被呼召者的猶豫和悔改”,“再次肯定呼召”。值得留意的是,在舊約的呼召格式中,往往都是當一羣猶太人在犯罪,或人在得罪神的情況下,神便呼召人去喚醒百姓,希望可以再一次叫羣眾一起悔改和切切地歸向神。故此耶穌在這裏對彼得等人的呼召,就正正在這相似的處境下發生。猶太百姓往往只期盼神昔日的拯救再一次臨到,卻忘記了在昔日的光景中,神的心意始終是一直等候人迴轉,人心的歸向纔是神心中的期盼(參以賽亞書六章一至十節耶利米書一章四至十節)。

故此,在路加福音五章一至十一節中,耶穌吩咐他的門徒:“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ἀνθρώπους ἔσῃ ζωγρῶν)”。在原文中,“得”這個字可以理解爲:人再一次在神的掌管中。馬可福音五章四節,描述到那個被鬼附的格拉森人的情況時,就用了這字,表明格拉森人的悲涼光景,這光景是無人可以掌控的,因爲格拉森人已被名叫“羣”的污靈所掌控。因此“得人”的意思,就是要將人從邪惡的國度再一次恢復到神掌管的愛子的國度中。

總的來說,何謂神的子民?耶穌如何重新定義神子民的身份?就是人要離棄以往被自我和污靈所掌控的生活,真誠的承認自己只不過是罪人,俯伏在地,求主大大的憐憫,這纔是神子民的身份標記(identity marker)。事實上,這並非一件新事,在舊約的經文中,例如以賽亞書四十至六十六章亦屢次提及此事。耶穌只是在地上以神愛子的身份,讓人恢復這重要的身份標記。

思想:是的!我們從來都不是因着外在的身份和所建立的東西,去衡量我是神子民的身份。乃是誠心的悔改,真誠的迴轉,才能定義自己是上主的真子民。求主憐憫我們,不會以自己的屬靈功績去換取“兒子的身份”,乃是單純的向主宣告:“我是個罪人。以往如是,現今只是一個蒙恩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