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禍哉,那些在牀上圖謀罪孽、籌劃惡事的人!天一亮,他們因手中有能力就去行惡。 2 他們看上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戶主和他的家庭,霸佔人和他的產業。 3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籌劃災禍降與這家族;這災禍在你們頸項上無法解脫,你們也不能昂首而行,因爲這是災禍的時刻。 4 到那日,必有人爲你們唱詩歌,用悲哀的哀歌哀號,說:「我們全然敗落,我百姓的產業易主了!耶和華竟然使它離開我,我們的田地爲悖逆的人所瓜分了!」 5 因此,你必無人能在耶和華的會中 抽籤拉繩。 6 他們傳講說:「不可傳講;人都不可傳講這些事,羞辱不會臨到我們。」 7 雅各家啊,可這麼說嗎?耶和華沒有耐心嗎?這些事是他所行的嗎?我的言語豈不是與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嗎? 8 然而,近來我的百姓興起如仇敵。你們剝去那些安然行路、不願打仗之人身上的外衣, 9 把我百姓中的婦人從安樂家中趕出,又將我的榮耀從她們孩子身上永遠奪去。 10 起來,走吧!這裏並非安歇之處;因爲不潔淨帶來毀壞,且是大大的毀壞。 11 若有人心存虛假,用謊言說:「我向你們傳講可得清酒和烈酒」,那人就必作這百姓的傳講者。 12 雅各家啊,我定要聚集你們,定要召集以色列的餘民,將他們安置在一處,如波斯拉的羊,又如草場上的羊羣,人數眾多,大大喧譁。 13 開路的在他們前面上去,直闖過城門,從城門出去;他們的王在前面行,耶和華在他們的前頭。
二1-5是一個「禍哉」式的宣告。第1節上半隻是簡單的宣告禍患臨到,針對那些圖謀罪孽、籌劃惡事的人。而第1節下半至第2節則指出他們罪惡的內容,主要是指責他們侵佔他人的產業,以能力霸佔別人所擁有的房屋。田地房屋代表人生活之中重要的部份,是他們的居所以及維生的資源。因此侵佔他人產業是破壞社會的罪行,製造社會中的不公平。先知指出,這些人必然因爲他們所行的得到報應,就是失去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所得的份。他們的遭遇,甚至會成爲別人唱歌諷刺的內容。
二6-13指出他們不肯聽上帝藉先知所宣告的災禍性預言,反而接受那些以虛假作預言的先知,因此必然被擄,他們的地必荒涼。他們自以爲認識上帝,以爲祂不會降災給他們。但耶和華卻指出先知的話本是對正直人有益,但因爲祂百姓的行動並不正直,甚至是在人民中間製造出剝削與搶奪。所以耶和華要使他們起來,離開那地。
這段之中關鍵的信息,是在二6之中,報告當時的人對先知的話的迴應。他們說:「不可傳講;人都不可傳講這些事,羞辱不會臨到我們。」他們不願意聆聽先知警告性的說話,甚至自以爲是地認爲先知所傳的審判必定不會臨到他們。在和合本之中,將這句翻譯成三個否定的命令,以至第三句成爲「不可羞辱我們」,但原文之中第三個動詞使用了不同的字幹,應該指向和修本之中的宣告而不是命令,反映出這是他們的信念,認爲羞辱必定不會臨到他們中間。宣告災禍的信息一般都不會受歡迎,帶有指責成份的警告更是如此。當一個社會拒絕批評的言論,禁制反對的聲音,就好像掩耳盜鈴,明知有問題,卻不願意面對,甚至連提出問題的人也要除掉。長此以往,問題只會不斷加深,直至無法挽回的地步。
當時人民的態度卻是隻願聽好消息,甚至是歡迎虛假和謊言。假先知的信息往往是受人喜愛的,因爲他們不指責罪惡和問題,只宣稱會有繁榮穩定,可以享福的前景。只聽這信息的人只會停留在自己的惡行之中,不知悔改。因此耶和華要宣告對他們的審判,祂要招聚他們,但卻不是拯救,而是要帶領他們破城而出,將他們帶到被擄之地。
思想:
我們需要留心指責的聲音,認真地反省與迴應,以至我們的生命可以有轉機,有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