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 悔改,但不赦免
高銘謙

經文:哀三40-45

40讓我們省察,檢討自己的行爲,歸向耶和華吧!

41讓我們獻上我們的心,向天上的神舉手!

42我們犯罪悖逆,你並未赦免。

43你渾身是怒氣,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

44你以密雲圍着自己,禱告不能穿透。

45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爲污物和垃圾。

耶利米哀歌三章40-45節是一段很特別的一段,因爲它打破了我們一貫的公式化的信仰。

經文首先以「我們」作開始,說明這是羣體性的哀歌,並在40-42a節集體地爲到所犯下的罪而認罪,誠心樂意歸向耶和華,並且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說自己犯罪背逆,當中的字句其實是採用申命記三十章1-6節的字句,這申命記的經文說明若果以色列民願意盡心盡意歸向耶和華,並悔改,神必會把被擄的人聚集,迴歸到迦南地當中,所以這班「我們」的羣體便期望藉着認罪悔改而合乎申命記三十章1-6節所提到的條件,以致神能因着他們的認罪而化咒詛爲祝福,這樣,我們明白這羣體性的認罪是按照耶和華赦罪的應許而來的。

可是,就算認罪悔改的禱告是按照耶和華化咒詛爲祝福的應許,42b節卻反而指出耶和華並不赦免,這是因爲耶和華被怒氣遮蔽,並以黑雲這不明朗的因素來阻礙禱告不得透入,這代表41節那天上的神被44節所描述的黑雲切斷了天地之間的禱告線,以致耶和華根本不能聆聽這班「我們」的悔改禱告,神便自然不能啟動申命記三十章1-6節的應許,化咒詛爲祝福。這樣看來,盟約的盼望與應許看似落空了,我們如何理解這部分的哀歌呢?

人往往忘記盟約應許而來的赦免並非機械及公式化的方程式,苦難的逆轉與祝福的來臨並不是人可以藉着操控這方程式而獲取,更不可以利用認罪得赦免的公式來控制自己受禍或得福,任何的逆轉都是神的恩典,是基於神的主權而不是人的操控,正如楊牧谷曾說:「各種現成之公式詞(formula language)充塞着我們的禱文與儀文,信仰與人生就分得好遠好開了。人固然一週復一週地跟神客客氣氣,但他的崇拜失去信仰所賦予的光澤與深度。哀歌要糾正的,正是這樣的情況。」(楊牧谷:《從哀傷到歡呼:詩篇與人生》(香港:更新資源,1999),頁15。)

思想:

神與人的關係很豐富與立體,絕不能以一兩個方程式便能解決,神應許有赦罪的恩典,但恩典始終都是恩典,是人本身不配得的東西,而不是人能用公式化的信仰來操控的東西。哀歌告訴我們,生命與苦難都有很多不明朗的因素,人在苦難與黑暗中只能活在失控中,並在失控的局面之下體會神主控一切,並以神爲神,以祂奇妙的恩手來承載生命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