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 邪淫與忌邪
賴建國

民數記二十五章6-9

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在會幕門口哭泣的時候,看哪,有一個以色列人,在他們眼前帶着一個米甸女子,到他弟兄那裏。亞倫祭司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眾中起來,手裏拿着槍,跟這以色列人進入帳棚,刺穿了二人,就是以色列人和那女子的肚腹。這樣,以色列人遭受的瘟疫就停止了。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巴力.毗珥事件因着兩個人的出現達到最高潮,但又嗄然而止。這兩個人就是心利與非尼哈,分屬西緬支派與利未支派。他們也爲這兩個支派的未來定下基調。

百姓行邪淫。因着巴蘭的計謀,以色列人受摩押女子引誘,與她們行邪淫,民二十五1用的字眼zōnâ,正是出三十四15耶和華的禁令:「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因爲他們隨從自己的神明行淫(zōnâ),祭他們神明的時候,有人邀請你參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說明以色列民與摩押女子行邪淫,與她們一起宰獻祭牲,一同享用祭物,甚至跪拜她們的神明,即或沒有立約之名,但已有立約之實。

領袖擔罪責。耶和華吩咐摩西,懲處百姓中的領袖,因他們沒有行使權力制止這些罪行。更要求以色列的審判官處死所有與巴力.毗珥聯合的人。「聯合」(ad35節)又可譯作「歸附」,動詞原意有「負軛、約束」之意,可喻指「歸順、效忠」。

還有人挑釁。有一個以色列人,竟然「在摩西的眼前,在所有以色列會眾的眼前」,公然帶着一個米甸女子,到他兄弟那裏去(6節)。他不顧神的怒氣已然發作,也不顧摩西與百姓正在爲這些罪行在哭泣,更不顧那時百姓中已有二萬四千人遭瘟疫而死。經文三次稱他是「一個以色列人」,也可譯作「一個以色列男人」(6814節)。這是一匹害羣之馬。

祭司對抗罪。這時勇敢的非尼哈拿着槍矛,跟隨那兩個人,進入帳棚,把他們兩個人一起刺透,瘟疫這才止住。經文連續四次論到非尼哈「忌邪」(qānā’),或更好譯作「痛恨不忠」,就像耶和華「痛恨不忠」一樣,他爲他的神「痛恨不忠」,爲以色列人贖罪(13節)。

思想:

美國已故總統甘乃迪(J. F. Kennedy)說:「評斷一個國家的品格,不僅要看他培養出了甚麼樣的人民,還要看他的人民選擇對甚麼樣的人致敬,對甚麼樣的人追念。」非尼哈像耶和華「痛恨不忠」,耶和華與他立約,他的後裔要永遠擔任祭司。相反的,心利所代表的西緬支派,後來從歷史舞臺消失,令人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