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
葉松茂

提摩太後書 一11-14

我爲這福音奉派作傳道,作使徒,作教師。 爲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爲恥,因爲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 ,直到那日。 你從我聽到那健全的言論,要用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着,作爲規範。 你要靠着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牢牢守住所交託給你那美好的事。

12節和14節表面上十分相似, 在和合本中 12節保羅「深信他(即上帝)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而14節提摩太需要「守住所交託給你那美好的事」。原文兩節「所交託的」都是同一個名詞,指託付的事物。14節比較容易解釋,保羅鼓勵提摩太守住那「美好的託付」。是誰託付提摩太的呢?應該是上帝。託付的是什麼呢?應該是上一句13節要求提摩太同樣守住的「健全的言論」,即福音真道。

12節就比較富爭議了。原文只是說保羅深信上帝能保全「我的託付」,直到那日。和合本認爲託付的事物與14節相同,是福音真道,而這個是上帝託付保羅的,所以譯作「他所交託我的」。不過大部分聖經學者認爲,既然說「上帝能保全」,那麼比較自然的詮釋是,保羅託付了事物在上帝那裏,所以譯作「我所交託祂的」(新譯本)。保羅殉道之前託付了什麼給上帝,要祂保全,直到那日,就是基督再來審判死人活人的那一日呢?經文沒有明言,最大可能是他自己的性命,亦可能是他一生的事奉,又或者他福音的果子。

11節的「傳道」,是指一個傳令員,意思是到處傳揚福音的使者。11節列舉三個身分,在位分上最尊貴的,是使徒。但保羅卻以傳道排頭位,就是要突顯他面對牢獄和死刑都是因爲福音的緣故;因爲他是「爲福音」努力不懈,以各種身分不停傳揚,又不願意妥協,所以纔有這種苦難。亦正正因爲他不是因爲自己的罪行,而是爲了福音受苦,所以完全不覺得有羞恥感。福音是神的大能啊!

思想:

「因爲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是很多信徒琅琅上口十分浪漫的金句,在各種苦難中激勵了不少人。但你是否真正「知道」所信的是誰呢?你是否「知道」所信的基督捨命爲世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不願一人沉淪,願意萬人得救?你又是否「知道」基督呼召你作福音的使者,在一切患難中,仍然爲福音奮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