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 把锅放在火上
高铭谦

经文:结二十四1-8

1第九年十月初十,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2「人子啊,你要记录这一天的名称,这特别的一天,巴比伦王围困耶路撒冷,就在这特别的一天。3你要向这悖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把锅放在火上,放好了,倒水在其中;4要将肉块,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放在锅里,要装满上等的骨头;5要取羊群中最好的,把柴堆在下面,把它煮开,骨头煮在其中。6「主耶和华如此说: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就是长锈的锅。它的锈未曾除掉,要将肉块从其中一一取出,不必抽签。7这城所流的血还在城中,血倒在光滑的盘石上,没有倒在地上,用土掩盖;8是我使这城所流的血倒在光滑的盘石上,不得掩盖,为要惹动愤怒,施行报应。

二十四章1-14节属于一个单元,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两段,第一段是1-8节,第二段是9-14节,两段经文都有「祸哉!这流人血的城」(69节)作为清楚的指向,我们分别用两天来默想。

经文以「第九年十月初十」作开始,这是指以西结被掳巴比伦的第九年领受这个有关耶路撒冷被毁的神谕,而以西结书三十三章21-22节却说明耶路撒冷城已被巴比伦攻破,这是发生在「我们被掳后第十二年的十月初五」(结三十三21)。因此,本章的神谕所预言的毁灭将于三年后发生,证明耶和华真的藉以西结说明这个神谕,耶和华所预言的事必会成真。另外,这个神谕是一个「比喻」(māšāl)(3节),这字可解作箴言或谜语(箴一1传十二9),是一种教导性的智慧之语,是当时流行的俗语,也同时是来自先知性的代言(民二十三718),以西结说明这是「比喻」(māšāl),就是要当时快要被掳的以色列民可以由这神谕中得着拯救及悔改的智慧。

二十四章3-5节记载了当时的俗语,利用当时日常家中在锅上煮食作为比喻,描述煮食的步骤,包括把锅放在火上(3节),将肉放在里头(4节),把柴堆在下面(5节),这些熟悉的煮食步骤成为一个向以色列民作教导的比喻。6节开始说明比喻的意思,以「流人血的城」来称呼耶路撒冷,并指出它就是「长锈的锅」,而由于「长锈的锅」对应「流人血的城」,所以我们可以把「锅」对应「城」,而「长锈的」对应「流人血的」,代表锅中的锈象征城内的罪恶,而其中的肉比喻作耶路撒冷城内的人民,他们不再是蒙神爱的选民,而是那些被锈玷污的肉(被罪恶所玷污的子民),没有任何吃用的价值,只能取出来(象征被掳)。7-8节说明这些流出的血没有用土掩盖,这是不适当的行为,当有人要宰杀野兽时,它们的血一定要用土掩盖(利十七13),象征把这牲畜的生命(血象征生命)归给神,也免得有人经过时以为这地上的血显示有杀人的情况。由此推论,我们知道「没有倒在地上,用土掩盖」(7节)的描述就是一种杀人或流人血的描述,一来杀人是十诫所禁止的,二来做这事的人没有尊重耶和华为其生命的主宰。因此,耶和华必会把锅(耶路撒冷城)放在火上(神的审判),神必会施行报应。

思想:

当我们进行日常的煮食时想起这经文,便要成为自己的警惕。神的信息不一定要多么神奇,祂反而利用平常的生活元素说明祂的心意。你的生命是否已「长锈」?如何决心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