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 給人擦亮的刀
高銘謙

經文:結二十一8-17

8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9「人子啊,你要預言說,耶和華如此吩咐,你要說:有刀,刀已磨快,又擦亮了;10磨快爲要大大殺戮,擦亮爲要像閃電。我們豈能快樂呢?它藐視我兒的權杖和一切的木頭。11它已經交給人擦亮,可以掌握使用;這刀已經磨快擦亮,好交在行殺戮的人手中。12人子啊,你要呼喊哀號,因爲這刀將臨到我的百姓,臨到以色列所有的領袖身上。他們和我的百姓都要交在刀下,所以你要捶胸。13因爲這是一個考驗,若它藐視權杖,也不算一回事,又怎麼樣呢?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4「人子啊,你要拍掌預言,使這刀三番兩次臨到;這是致人死傷的刀,就是包圍人,使人大受死傷的刀。15我設立這恐嚇的刀,攻擊他們一切的城門,爲要使他們的心驚慌害怕,許多人因而跌倒。唉!它造得像閃電,磨得尖利,要行殺戮。16刀啊,要行動一致,向右邊,或指向左邊;面向哪方,就向哪方。17我也要拍掌,使我的憤怒平息。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以西結書第二十一章8-17節延續「刀」的比喻性主題,帶出這「刀」的另一面,那就是「擦亮」(8、9、10節)與「閃電、磨得尖利」(9、10、15節),這些字眼都強調了審判的快速。經文采用兩個神性被動式(divine passive)來說明這「刀」:「被磨快」(hûḥaddâ)及「被擦亮」(mərûṭâ)(9節),說明神親自磨快及擦亮這「刀」,「磨快」(sharpen)是爲了殺戮,而「擦亮」(polished)是爲要使這「刀」像閃電一樣的快,指出神對耶路撒冷的審判又快又狠。

第10節指出「它藐視我兒的權杖和一切的木頭」,這叫我們聯想到神對大衛家的應許:「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用世人的鞭責罰他。」(撒下七14)當中「我的子」及「杖」這兩個字眼正正與此處第10節中「我兒的權杖」吻合,這說明神因爲耶路撒冷犯罪到了一個不能挽回的地步,所以便完全否決了大衛之約,代表耶路撒冷再不能有大衛的後代作君王,大衛的王朝要正式滅亡。

第14-16節詳細說明「刀」的去向,採用了「三番兩次臨到」、「包圍」、「殺戮」等等的字眼,說明這「刀」會帶來害怕與跌倒,其方向指向右邊與左邊(16節),以右與左這兩極的表達來說明這審判的全面性。所以,這「刀」是快的、嚴厲的及全面的。面對這種快與狠的攻擊,經文描述耶和華拍掌,並說明祂的憤怒就要因此平息(17節)。神的忿怒不是一種情緒化的東西,而是對罪惡基本的態度,而現在經文描述神的憤怒已去到一個很利害的地步,必須以「刀」的全面性殺戮,才能完完全全平息,這說明了神對罪惡的態度,也說明任何罪惡都會惹動神的憤怒,罪人必須要有報應,才能平息神的怒氣。然而,到了新約,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消除了神的憤怒了。

思想:

我們犯罪時,以爲神的審判會延後,一切的報應或許不會臨到,可是經文指出神的「刀」已磨快與擦亮,神的審判有可能比我們想象的快與狠。當我們正活在罪中之樂時,經文告訴我們從神而來的審判必會速速臨到,所以要儘早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