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傳3:1-9
1凡事都有定期,天下每一事務都有定時。2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有時;3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4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5丟石頭有時,撿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抱有時;6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存有時,拋棄有時;7撕裂有時,縫補有時;沉默有時,說話有時;8喜愛有時,恨惡有時;戰爭有時,和平有時。9這樣,做事的人在他所勞碌的事上得到甚麼益處呢?
上世紀七十年代有首非常流行的搖滾樂歌曲《轉!轉!轉!》(Turn! Turn! Turn!),由民歌之父皮特西格(Pete Seeger)作曲,是搖滾樂隊飛鳥樂團(The Byrds)成名之作,歌詞正是取自今日靈修的經文。昔日教會保守,較少唱搖滾樂歌曲,昔日某些英語教會甚至禁唱此歌。但因着這首歌在外界流行,普羅大眾也熟識了這段經文。
這段用詩歌體裁寫成的經文被稱為「時間之詩」,包含了希伯來詩的特色,有平行句、比喻及設問的文學技巧。傳道者先用一般的宣告(1節),以具體的細節隨後(2-8節),最後以設問作小結(9節)。傳道者指出,凡事的發生都有其既定的時間,而這個既定時間,乃由上帝控制和掌管(參11a節)。「定期」(zĕmān)是指到具體、特定的時間,而「定時」(ʿēt)乃指到適合的時期或時機。
傳道者認為天下萬事的發生都有它特定的時間,人是活在時間的節奏之中。他列舉人在變遷的生活中遇到的事情,用十四個對比,二十八件事情或狀況表達。十四和二十八剛好是「七」的倍數,而「七」是聖經中常用作象徵完全的數字。這十四組的對比是由正、反組成,簡單分為「令人愉快的事」(Favorable)與「令人不愉快的事」(Unfavorable)。生命就如一體的兩面,有時是正面的,有時是反面的,但任何一面都不會是無休止的。人活在這種無形的張力中,唯一能做的,只有對發生的事件存開放的態度和適時的迴應。
這十四組的對比雖未能涵蓋人生所有的經歷,但也涉及到人生不同層面的經歷。這些人生經歷及變數包括了生與死,代表人的付出與收成的兩極;栽種與拔出,關乎到人生的事業;哭與笑、哀慟與跳舞、喜愛與恨惡等涵蓋了人的情緒狀態;尋找與失落、保守與拋棄都泛指人獲得及失去的際遇。
傳道者列出各種人生經歷都是不解自明的。但其中有兩點需要留意,第一,「殺戮」(hārag) (3a節)應該是指與敵人打仗的殺戮及律法中的死刑。因為誡命中的不可「殺人」是另一個不同的字(rāṣaḥ))(參出二十13;申五17)。第二,「丟石頭有時,撿石頭有時」(5a節)如何解釋是較富爭議性的,猶太人的米大示(Midrash)用喻意解釋為男女歡合之事。《現代中文譯本》譯作「同房有時,分房有時;親熱有時,冷落有時」(參TEV),這解釋是基於預設了下半節「懷抱」與「不懷抱」(5b節)是指到夫妻的關係。然而,傳道者列出的所有經歷並沒有喻意的表達,因此,較穩固的仍是按字面瞭解,即是將「丟石頭」理解為從田間清理石頭,以致可進行耕種,而「撿石頭」則是將石頭堆放在敵人的田間,以達到毀壞的目的。
最後,傳道者提到這些人生變幻的經歷都只是可能會發生的事,而不是人生必然會發生的事;這一切都只是描繪(descriptive) ,而非定規(prescriptive)。當傳道者見到這些現象和限制,不期然地又再次設問:「這樣,做事的人在他所勞碌的事上得到甚麼益處呢?」(9節)(參一3;二22;五16;六11),意即沒有益處。這樣的結語看來消極,但別忘記這只是小結而已。
思想:
有人將《轉!轉!轉!》這首歌配上意譯的中文歌詞,其中一節:「寒夜冷冬易着涼,迷路於遠方失方向,孤單裏總有你在旁,不會絕望。那怕有駭浪雨災地旱,每晚我盼望與星和唱。事奉恩主努力幹,得到主的獎賞,天家奔往。」你有共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