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 和好
每日箴言

馬太福音 5:21-24; 22:35-40

“‘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先去同弟兄和好 …。’” - 太 5:23-24

耶穌在回答“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的提問時,引用了申命記 6:5作答,經文說我們要盡心、儘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但祂沒有停止在這裏,祂又接着引用利未記 19:18所說的:“要愛人如己,”並且說這第二條誡命也和第一條相仿。祂這樣說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耶穌知道,作為一個人,我們是不可能在與人隔離的狀態中去愛神的。我們不可能愛神但又同時鄙視按神形像被造的人。事實上,愛神所愛的其他人,或許最能清楚地表明我們對神的愛。

我們怎樣才能好好地去愛人呢?就是藉着不斷來到神面前祈求,並在祂的話語中學習實踐。我們在聖經中看到神的性情的描述,在聖靈的引領下,我們可以透過我們自己的說話和行動,來表達我們所學到的關於神的愛的功課。

耶穌再次解釋說,在敬拜神和尋求祂的旨意時,我們若想起與某人的關係破碎了,我們應該力求饒恕或嘗試與那人和好。這樣,我們才能在最理想的狀態下,盡心、盡意、和盡力地去愛神。

禱告

我們在天上的父,當我來到你面前和尋求服事你時,求你以你的慈愛和恩典引領我,去與我所得罪的人和好。奉耶穌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