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六)
董智敏

經文: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41-48節(Vav)

弟兄姊妹,讓我們先安靜禱告。

親愛的恩主,我們今天再次進入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求主賜我們悟性去明白你的話,也牽引我們的心,讓我們在你的話語中自樂。

奉主名求

阿們

41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42 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

43 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

45 我要自由而行(或譯:我要行在寬闊之地),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46 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

47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48 我又要遵行(原文是舉手)你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詩人在此再次提及「羞辱我的」,亦提及「君王」。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是被擄歸後的作品,詩人親身體驗在艱難日子裏生活的實際情況。在持守信仰時,有可能被羞辱。「羞辱」在 39 節同樣出現,詩人在生活裏面對羞辱的情況似乎不少,而且他向神坦言,這是「他所怕」的羞辱(39)。羞辱的原意指謾罵、譏諷或咒詛。在此,詩人再提及被人羞辱時,他需要回答羞辱他的人。甚至在君王面前,詩人也希望論說神的法度而不至於羞愧。

在詩篇裏,詩人沒有講述他自己的經歷,但詩人會考慮到在君王面前論說神的法度,可見詩人是一位有機會站在君王面前的人。在舊約聖經裏,活在被據後的時代,既被羞辱,又可以站在君王面前見證神的人,其中有但以理。跟但以理一同工作的人,因着但以理辦事能力超卓,地位高升而心懷不平。「那時,總長和總督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為要參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錯誤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那些人便說:我們要找參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神的律法中就尋不着。」(但六4-5

但以理的敵人只能夠在但以理持守神的律法中去陷害他。這種陷害人的方法是殺人於「持守律法之中」。這一班人鼓勵大利烏王立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但六7)當但以理知道王的禁令蓋了玉璽,就是不能改變的事情了!他回到自己家裏(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明明知道敵人陷害自己,他仍然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六10

41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42 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

但以理因為違反禁令而被扔在獅子坑中,敵人似乎贏了!大利烏王也無法?回自己的禁令,但「王對但以理說:你所常事奉的神,他必救你。」(但六16)神的救恩在那一時刻彰顯出來,獅子的口被神的使者封住。但以理安然渡過難關,在獅子面前安然行走,而且經歷神在異邦中大能的拯救。大利烏王看見耶和華神的作為,他除了下令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扔在獅子坑中,聖經更這樣描述大利烏王的說話:「現在我降旨曉諭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神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神,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但六26-27

但以理持守神的道,而且堅持到底,他的事蹟是一個見證!他在敵人面前的見證神,也是在大利烏王面前的見證神。這一段經文確實能夠形容但以理的見證故事!

我們再靜靜聆聽這一段經文,一邊聆聽經文一邊細想但以理的見證。

41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42 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

43 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

45 我要自由而行(或譯:我要行在寬闊之地),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46 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

47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48 我又要遵行(原文是舉手)你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第六課是「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