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二十一)
董智敏

經文: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161-168節(Shin)

天父呀!我們以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來靈修都接近尾聲了,求你繼續幫助我們明白你的話語,愛慕你的真理。

奉主名求

阿們

161 首領無故地逼迫我,但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

162 我喜愛你的話,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

163 謊話是我所恨惡所憎嫌的;惟你的律法是我所愛的。

164 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

165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166 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

167 我心裏守了你的法度;這法度我甚喜愛。

168 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法度,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

詩人第一次指明逼迫他的是甚麼人,是「首領」(161 節),即有權有勢的人,可以調動資源、帶領跟隨者的人,首領是具有影響力的人。其他人想拯救詩人的人,也要想想自身的安全和麪對得罪首領的後果。所以,願意站出來為詩人伸張正義的人,必然是少數;而在整篇詩篇裏,我們常常聽見詩人求救無門,只能向神申訴。按常理,被首領無故迫害,心裏懼怕首領的手段是人之常情。詩人沒有表達他不怕首領,但他卻表明,他心裏真正畏懼的對象是神的言語。或說,詩人心裏敬畏神的話。

除了敬畏神的人言語,詩人更是喜愛神的話,他一連兩節(162,163 節)都直接表達出對神話語的喜愛。繼而詩人開口讚美神!我們常常引用「一天七次讚美神」的經文,便是引用自 164 節「我因你公義(Justice)的典章(Justice)一天七次讚美你」(164 節)。公義和典章在原文是兩個不同的字,而意思都是公義。

這裏跟上一段的總結,作出了一個呼應,詩人宣告「你話的總綱是真實;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160 節)現在,詩人因神公義(Justice)的典章(Justice)一天七次讚美神(164 節)。七次代表完全,意思是詩人時時刻刻都讚美神,全心全意的讚美神!

雖然詩人仍然等候神的救恩,但詩人的心裏已經深深體會神話語的美好,神公義的典章必永遠堅立。因此,在大危難中,詩人因為愛神的律法仍然有「大平安」(165 節)。被首領逼迫,無故陷害,甚至離死不遠,詩人仍有大平安,首領做甚麼都不能絆他的腳。

八節的經文,詩人四次表達出對神話語的喜愛,而且詩人要時時刻刻地讚美神!

這一段的最後一句,「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法度,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168 節)同樣跟前一段互相呼應,神呀!請看!「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法度,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行事為人光明磊落的詩人繼續指出自己所行的一切都展開在神的面前。

生活中的艱難往往無法避免,更完全的人也會無辜受害。作為一個平凡人,面對無理的迫害當然會害怕,亦會憤怒;甚至希望找一個避風塘,避免面對不必要的指控和陷害,這是人之常情。

詩人面對逼迫,而施害者是有權有勢的首領,似乎無法可逃,必死無疑。

詩人經過掙扎,仍然堅守信仰;在默想神的話與踐行律法當中,他尋着智慧,更越發愛慕神的律例。詩人在神的話語當中找到真正的平安!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第廿一課是「喜愛神的律法大有平安」。

靈修小密訣:

今天我們繼續喫飯之後去散步的習慣,一邊散步一邊思想我們面對苦難的態度,神的話語如何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