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立約的鹽
高銘謙

經文:以西結書四十三22-24

2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潔淨一樣。23你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頭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羣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24奉到耶和華面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七天啟用祭壇禮中的第二天(22-24節)起,祭司把公牛與公羊奉到耶和華面前,而其中一樣特別的記載,就是祭司要在其上撒鹽(24節),為何要這樣?

根據利未記二章13節,祭司奉上素祭時要撒鹽,並說明這是「立約的鹽」,為何這鹽被稱為「立約的鹽」?這是因為鹽有防腐的功能,能保持食物,這種防腐性因而象徵了耶和華與以色列民之間所立的約不能輕易廢去的意思。因此,當四十三章24節指出祭司要在燔祭中撒鹽,就是代表神與人之間的約不能廢去,這是一種永約。

可是,把鹽撒在燔祭之上的做法在利未記以致祭司傳統中都沒有提及,律法只說明撒鹽在素祭之上,沒有說明撒在燔祭之上。所以,以西結的異象其實是嘗試把素祭的條例中有關「立約的鹽」的象徵性混合在燔祭當中,以致燔祭除了是一種奉上給神的禮物之外,更是記念神與百姓所立的永恆盟約。這樣,百姓藉着燔祭,把禮物奉上給神的同時,也在其奉上的過程中,記念神與人之間永約的關係,這立約的關係,構成奉上禮物的神學場景,以致這與燔祭的禮物並不只是一種利益的傳遞,彷彿是爲了討好神甚至賄賂神,而是建立神與人的盟約關係。

盟約關係到底是甚麼?這種關係是一種互相委身的奉上,在這個場景之下,人奉上燔祭的禮物,並不只是一種禮物而已,而是甘心委身的奉上,就好像夫妻之間彼此的付出並不是利益的交易,而是彼此的委身及甘心的奉上一樣。或許,我們與神的關係還停留在「有求必應」的層次上,期望自己做得好一些,奉獻多一些,神便會賜福及賞賜多一些。然而,燔祭加上「立約的鹽」,就是要回到盟約的原點,以彼此委身的初心來對待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這樣,燔祭的奉上便是一種在盟約的場景之下甘心的奉上。

思想:

很多信徒與神的關係都停留在「祈求 – 應允」的層次,或許我們要進一步瞭解盟約的關係,回到純粹建立的友愛,沒有利益、沒有交易的純粹之中,而是永遠盟約的彼此,定義了自身的身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