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託孤
梁國強

經文:約十三21-28

人物:那門徒

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着誰說的。」25那門徒便就勢靠着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

為何很多人認為「那門徒」就是使徒約翰,因為在其餘三卷福音書都有實名記載約翰,說明他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其中的一位,他常常和其兄弟雅各與彼得並列出場,耶穌更幫他改了一個名字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唯獨是約翰福音沒有記載過約翰這名字(除了施洗約翰)。

如果「那門徒」就是約翰本人,為何約翰沒有記下自己的名字?聖經學者有很多不同的研究,但要列出各種答案,相信不能在這裏一一枚舉,但也想講一個說法以供大家思考。因為約翰本人希望自己的經歷能為每個時代的信徒提供範例,藉由保持匿名這做法,便可以讓信徒將自己投射到他的經歷中,學習如何愛主和被主所愛,從而獲得屬於自己的見證。若是這樣,這也十分配合《約翰福音》的主題之一,就是「見證」,上帝親臨人間作見證,我們也要為光作見證。

「那門徒」第一次的出現是在十三章,在最後晚餐的筵席裏他「就緊靠着耶穌的胸膛」(25)。這當然不是說「那門徒」有點小鳥依人的味道,而是因為當時用餐是席地而坐的,「那門徒」只是斜臥在耶穌的右邊,在視角上只要是稍微靠近耶穌,便好像躺在耶穌的懷裏一般。

當時有一個習慣,主人家的左邊是最尊貴的位置,其次是右邊,所以「那門徒」能夠坐在耶穌的身旁,便知道他真是耶穌所愛,此言非虛。

及後「那門徒」再次出場是在十九章,耶穌知道自己要赴刑場,便將母親交給「那門徒」照顧(25-27)。

「看你的兒子」和「看你的母親」,儼然就是馬利亞將來會將「那門徒」作為兒子,「那門徒」會將馬利亞當作母親。試想,若一個人就快要離世,然後將最親的人託付給另一個人去照顧,這個人一定要是非常值得信任的。

這段敘事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耶穌知道自己要死了,就將母親託於值得信任的「那門徒」,就對馬利亞說:「母親,看,你的兒子!」,母親這個字原文是婦人,這詞在二章水變酒的神蹟已出現過(「母親,我與你何干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二4)

耶穌開展祂的事奉時,母親馬利亞在現場,耶穌在地上的事奉終結了,馬利亞也在現場。迦拿婚宴時,耶穌稱呼母親為婦人,因為祂以上帝之名去叫她,要她明白祂是主;耶穌這時要釘十字架了,也要馬利亞明白,祂是上帝的兒子,不是你的兒子,所以也同樣以「婦人」去稱呼她,天上人間有別,唯有耶穌是主。

兩段經文亦出現了「時候」這個字(二4,十九27的「從此」或「從那時起」)。

作者在第二章用了「時候」已布了一個大局,就是耶穌在兩年多後要在這「時候」被釘在十架上。

二章在迦拿婚宴顯出了耶穌的「榮耀」,十九章則在十字架上再一次顯出了耶穌的「榮耀」,耶穌就是那位榮耀的主。

思想:

你有沒有可以信賴的人?你是否是一個值得信賴、讓上帝可以交付你做事的人?

你怎樣看耶穌的「榮耀」?將水變酒是「榮耀」,那麼耶穌上十字架受刑,你也會覺得是「榮耀」嗎?你又願否一生跟從這位「榮耀」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