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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 卑微 - 爾道自建

1月10日 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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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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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翰福音五10 – 13

第三個「神蹟」:醫治三十八年病患的人。

人物:三十八年的病患者,耶穌。

10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11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12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13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14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5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16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

有沒有發現,這個患病三十八年的人是很喜歡「推搪」的,當猶太人對他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合法的。」(10),他忙不迭便說:「那使我痊癒的人對我說:『拿起你的褥子走吧!』」潛臺詞意思是:不是我主動的,是有人叫我這麼做,我纔去做的。但他在一剎那間便好像忘了耶穌是他的救命恩人了。

先說耶穌在這裏所行的神蹟,和前兩個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前兩個都是因為有人「求」耶穌,祂才「勉強」出手,但這個神蹟卻是耶穌主動去做的(8)。

為何耶穌這次要主動出手?聖經裏沒有說明就不去猜測,加上醫治的主權從來在主耶穌的一方,我們根本不能多事幹預,甚至說三道四一番。但在安息日治好這個人還是留有一點線索(10),讓我們略略知道耶穌的意圖。

看來耶穌是刻意在安息日治好這位病人的,也是《約翰福音》記載裏,耶穌首次和猶太人起了最大的衝突,這個衝突甚至是讓猶太人想要殺耶穌(18),可知這次的醫治有多「激烈」了。

前面說過,耶穌在第五章開始,便是要說給人們知道,祂的來臨是要取代猶太人的節期,包括安息日。

安息日對於猶太人來說,是上帝和他們建立特別關係的明證,因為這是上帝在創世時便已定立。「到第七日,神已經完成了造物之工,就在第七日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的工。3神賜福給第七日,將它分別為聖,因為在這日,神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創造的工。」(《創世記》二2-3

到了《出埃及記》二十章8-11節,更是上帝藉摩西頒佈《十誡》的重要誡命,要記念安息日之餘,更要定為聖日。「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至於《申命記》則道出安息日另一種意義,就是「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休息。15你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從那裏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五14-15

《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的意義都一樣,就是要在「安息日」休息,而《申命記》的重點卻是記念上帝救人出埃及,要人明白自己只是被造物和塵土,人要學習卑微,否則也不用上帝親自的救助了。

但猶太人不只是沒有看到自己的卑微,還很喜歡「無限延伸」上帝的真理。

爲了遵守「不可作任何的工」的誡命,猶太人就為此定下三十九項不可以在安息日進行的活動,其中包括不可以「搬東西到另一個地區」(所以三十八年病患者擡褥子離開,正是犯了此規定),以及不可點火、熄火。隨着時代的轉變,這些項目又再次引伸,例如「不可點火、熄火」變成不可開關電器,「不可搬東西到另一個地區」變成不可在公共地方抱孩子、推嬰兒車或輪椅。

這些的「無限詮釋」其實才是「犯了安息日」,就是不能自己卑微,反而用了自己的想法任意詮釋上帝的真理。

反思:

讀神學的人,喜歡讀聖經的人,有時很喜歡去鑽研聖經的真理,這當然是好事,否則就只會人云亦云,最後也是不知其所以然。但若「鑽研」到過了頭,明明一道簡單的真理,甚至當時聖經年代的大眾百姓都很容易去跟從的真理(要知道當時的人大多是目不識丁的),但我們卻自恃有點學識,有點處世經驗,便像當時的猶太人般將真理「無限延伸」,甚至作出過度的詮釋,於是出現很多「扭曲性」的解經,甚至由極端進到異端,破壞了不少信徒的真理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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