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37篇4节说:“又要以耶和华为乐,祂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
这节经文,看起来是个寳贵的应许,但是上帝的应许归应许,在我们信仰的旅程中,这个应许是否成为实际,我们是否有现实中的经历?
说真的,我们心里对主所求的相当多,但真正实现的梦想倒是少之又少。因此,每逢在经上读到诸如此类的应许时,我们大都将信将疑。
主耶稣不也曾应许说:“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太》21:22)不过,根据我们的经历,我们许多祷告,并未按着我们的心愿得着。
当然地,我们不敢责怪主的应许落空,只能责备我们自己信心不足。诚如《雅各书》1章6节所说的:“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似乎是,疑惑成为我们祷告不蒙应允的缘由。因此,祷告不灵,再怎么说,都是我们自己的错。
事实上,我们每个祷告都有“我信不足”之时,也要“求主帮助。”况且,祷告应允的关键在于全权的上帝,并非祷告的人。事情若非上帝的心意,我们祷告一辈子也不得成全。人的祷告,并非情词迫切地直求,为要说服上帝。我们祷告的过程是信服主,不是说服主。
“又要以耶和华为乐,祂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这个应许的前提是“以耶和华为乐”,如果我们祈求的动机是以主为乐,乐主所乐、爱主所爱、欲主所欲,主肯定会把我们所求的赐给我们。
这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给我们立下的榜样,我们祷告的原则向来都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我们的祷告其实是一个寻求主旨的过程,以主为乐不但是祷告的前提,也是祷告的结局,至终使我们乐意按着主的旨意行,深信主的意思原是最合适、最美好、最完全的。
这并非一种自圆其说的讲法,这也不是属灵的口号:主不给我次好的,为要给我最好的。这种事,我们或多或少都有经历。回顾往事,我们祷告的蒙应允,或是不蒙应允,都是为了使我们得益处。
况且,我们若凡事以耶和华为乐,我们心里所求的都会成全;以耶和华为乐的人,心中所愿的,也是上帝所愿的;心里所喜的,也是上帝所喜的;心内所盼的,也是上帝所盼的。
其实,“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说不出来”是人的言语无法形容的;我们不知怎样祷告,因为我们对上帝的意思有所不知。
不再愁眉不展了,只要以上帝为乐就好了。
欢迎您上网 behold.oc.org 阅读更多好文。《OC举目》面对当代挑战,与教会同行,和跟随基督的您一起成长。
